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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卫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6-06-08 来源: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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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党组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意见征求、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议审议。

二、承办科室(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中卫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6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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