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明确国资管理职能,国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修订完善《中卫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中卫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处置管理办法》,转发并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10余项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协调一致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规范了资产使用、处置、配置、收入上缴等行为,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严格执行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单位)资产处置及处置收益上缴行为。对由主管部门或单位自行审批的,通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动态监控;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或涉及房屋、土地、车辆等资产处置以及跨政府调拨资产的,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后按程序审批,线下全流程监督。
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落实综合管理职责,明晰与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理顺财政部门与机关事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有资产统一由财政国资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通过严把审核关口、规范资产购置与处置程序、严格审批权限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逐步实现了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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