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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三项举措”推进国企 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和投资损失专项治理

2024-06-12 来源:中卫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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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决策部署,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卫市国资委积极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和投资损失专项治理,坚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国企党建、强化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主动作为、迅速启动、协同推进,确保治理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

强化高位推动,坚决落实责任。市国资委始终坚持靠前谋划、高位推动,主动配合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制定《中卫市国有企业开展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和投资损失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市纪委监委主导、部门牵头主推、国有企业主责的工作协调机制,压实政治责任,做到全过程领导、全链条治理、全领域覆盖,充分发挥“火车头”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强化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4月下旬和5月上旬,市国资委分别委派2名业务骨干,配合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治理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市属7家国有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安排部署、方案制定、自查开展等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做到瞄着问题查、带着方法查,推动专项治理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强化自查自纠,做好问题整改。市国资委紧盯专项整治13个方面重点问题,督促相关企业组建工作专班,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严谨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举措深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剖析问题根源,制订治理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好问题整改,在“全面”上下功夫,在“从严”上下力气,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同时,市国资委将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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