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灵活就业群体生育权益,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相关政策要求,聚焦灵活就业群体生育保障核心需求,持续推动生育保险从“保基本”向“全周期”升级,全面扩大生育保障覆盖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障范畴,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在待遇保障方面,市医保局严格落实将产前检查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政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产前检查相关报销待遇,报销比例为75%、最高支付限额4500元;同时,住院分娩政策内费用按规定报销,分娩镇痛同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方位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经济压力。截至目前,产前检查门诊慢特病(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待遇已累计惠及2510人次,报销金额达24万元。
市医保局依托大数据赋能,以“数据跑腿”替代“群众跑腿”,进一步优化生育津贴申领流程,实现全程线上办理,发放周期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通过“我的宁夏”APP、宁夏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便捷申领。目前,已有多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顺利申领生育津贴,首笔金额已发放到账,累计支付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2万元。
在政策宣传上,市医保局创新宣传模式、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各类媒体平台累计发布生育医保政策信息10余篇,精准解读参保条件、申领流程和待遇标准,帮助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全面掌握政策要点,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