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17号),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中卫实际,编制了《中卫市“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其统一性、有效性、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现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21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1.传真:0955-7012209
2.电子邮箱:351162893@qq.com
3.通讯地址:沙坡头区丽景街6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
4.联系电话:7630016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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