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卫市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规范化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泥二次污染,促进污泥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中卫市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55-7630016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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