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应急〔2023〕135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应急〔2023〕130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宁应急〔2024〕12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宁应急〔2024〕12号)要求,结合《中卫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进一步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精准定位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布局和功能,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做到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了《中卫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3日—2025年12月2日
二、公示方式
中卫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nxzw.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zwsyjgljyjxtk@163.com
2.联系电话:0955-7068210
3.传真:0955-7068553(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4.邮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市行政中心334室,反馈意见建议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标注“《中卫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1.中卫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
2.《中卫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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