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中卫市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年)》(下称《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卫市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紧扣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N”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立足中卫市资源禀赋与农业发展基础,以“大规划、大基地、大融合、大发展”为战略基点,明确2025至2035年农业现代化发展路径、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旨在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农村生态持续优化、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筑牢乡村振兴坚实根基。
同步实现农业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农村改革纵深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力争到2035年,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居全区前列,形成生态友好、产业兴旺、农民富裕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新格局。
项目实施范围覆盖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全域,整合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及中央、自治区政策性资金,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老旧设施温棚改造、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灌区现代化改造、农产品深加工及物流体系建设、数字乡村与农业科技推广等重点项目,通过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实现农业现代化与社会稳定、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中卫市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年)》实施涉及中卫市各县(镇)、企业、政府部门等各利益相关者。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1.是否了解《中卫市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年)》;
2.通过哪些渠道了解到该《规划》;
3.对《规划》实施的总体态度;
4.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土流失防治等生态保护举措的接受度;
5.《规划》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最担心的问题;
6.《规划》实施中若开展灌溉工程、农村道路、智慧农业设施等建设,您最关注的问题;
7.担心《规划》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政策执行问题;
8.为防范《规划》实施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认为最需要加强的工作。
三、公示期限及参与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天,即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间,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采取拨打电话、发送邮件或微信扫码填写问卷等方式参与《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相关联系方式
(一)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瑞 联系电话:0955-7065888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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