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揽法治建设全局。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学法4次。严格落实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开展会前学法20次。精心打造“大队长讲堂”学习平台,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聚焦工程项目欠款、信访积案、重大行政处罚等涉法疑难问题,依法稳妥化解欠款纠纷65件、涉及金额6263万元,获评全区清理拖欠账款工作先进集体;平稳有序完成巡游出租汽车“双权合一”改革,有效化解经营产权纠纷,行业大局保持稳定。三是狠抓监督整改。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及检察机关监督,高效办复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5件、检察建议1件,办复率100%。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按期完成整改销号。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制定《关于推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二是强化审查清理。修订局务会议制度,将重大经营许可等事项纳入重点研究范围。主动提请市司法局对15份重要文件、10余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及时修订或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文件。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项目建设、运输服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主动发布政府信息50余条,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规范清单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推动10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普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4类电子证照。二是提升审批效能。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依法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及备案115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依法注销普货运输企业25家。推行“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集成服务,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专项排查整治,13家企业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全年新增营运车辆2633辆,办理从业资格证新增及换发8844件,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依法维护客运、货运、驾培维修等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四)规范执法行为,维护行业公平正义。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筑牢执法主体资格防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开展涉企行政检查4次,覆盖市场主体320家次,作出行政处罚97起,所有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探索跨领域协同监管,针对道路危货运输等领域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在巡游出租车领域推行“白名单+黑名单”分级分类管理。重拳整治行业乱象,查处出租车违规经营96起、网约车非法营运10起,查获超限超载车辆498辆(其中“百吨王”51辆)。三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畅通12345、12328服务热线,受理办结各类诉求1703件。聚焦货车司机群体权益保障,高效处理相关投诉420余件,协助追讨被拖欠运费400余万元,有力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健全府院联动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协助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涉案工程款397万元。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将其作为改进工作、规范行为的重要抓手,积极协同化解行政争议。二是强化内部层级监督。 加强对局属单位及其领导班子依法履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六)夯实普法阵地,筑牢法治人才根基。一是压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访处理、纠纷调解全过程,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二是提升专业能力。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场,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参与法律专业培训,持续强化法治实践锻炼,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思想引领,把稳法治建设航向。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带头谈认识、讲体会。严格落实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逢会必学、学以致用。推动法治教育从机关向基层延伸、从课堂向实战拓展,引导干部职工在执法一线锤炼法治思维。
(二)坚持统筹协调,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通盘考虑,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对年度重点任务逐项分解、逐级传导压力。牵头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欠款等涉法疑难问题,深入一线听取意见、推动矛盾化解。在巡游出租车“双权合一”改革中,带队走访企业、面对面倾听驾驶员诉求,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行业持续稳定。
(三)坚持依法决策,筑牢权力运行防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主持制定行业规范性文件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环节,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结果经得起检验。主持修订局务会议制度,明确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依法决策,主动征询司法行政部门意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
(四)坚持接受监督,主动改进各项工作。对涉及交通运输的行政诉讼案件,亲自过问、依法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检察建议,逐一阅批、跟踪问效,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对上级法治督察反馈意见,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定期调度进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坚持示范带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认真履行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访处理全过程。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专业学习,倡导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教育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学用转化效能仍需提升。当前法治教育内容针对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等复杂事项的精准度不足,学习培训仍以法规条文解读为主,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问题、化解纠纷的实战能力偏弱。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尚停留在“知”的层面,向依法决策、规范执法、高效化解矛盾的能力转化还不够充分。
二是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综合监管”合力有待增强。“综合查一次”等联合检查模式的覆盖范围仍较窄,部门间存在信息壁垒,检查计划衔接不紧等问题依然突出。跨领域、跨层级的协同监管尚未形成常态化运行机制,导致监管资源分散、重复检查等现象依然存在,距离“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目标仍有差距。
三是事中事后监管精准性不足,执法方式需进一步优化。 对已审批但超期未投入车辆等运输企业的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尚不健全,监管重心仍偏重事后查处,事前预防和事中干预能力相对薄弱。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治理尚未形成源头管控与长效震慑的完整闭环,治理效果易反弹。同时,“柔性执法”在适用条件、程序规范和裁量标准等方面仍需进一步细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法治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将法治学习融入公路建设、运输管理、执法监管全过程,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推动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规章。聚焦治超非现场执法、危货运输监管、工程质量监督等实务难题,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和现场教学活动,推动法治学习与执法实践紧密结合。健全执法案卷季度评查、行政诉讼庭审旁听等制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行业难题的能力。
(二)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增强综合监管合力。加强与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聚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机动车维修等重点领域,动态调整“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清单,强化部门联动与结果互认,提升跨部门协同监管效能。依托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和重点营运车辆监管平台,健全风险筛查、线索移交和结果互认机制,推动监管方式由“各自为战”向“协同联动”转变。
(三)构建精准监管体系,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健全运输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整合车辆运营轨迹、违法违章记录、信用评价等数据,对重点监管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的适用情形和操作流程,加强对说理式执法、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手段的运用。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精细化执法体系。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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