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修改部分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裁量基准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调整修改部分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裁量基准的通知》(宁自然资规发〔2022〕1号),其中除省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行使行政处罚及行政职权事项裁量基准外,其他属市县行政执法内容我局可直接适用,不再另行制定。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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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调整修改部分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裁量基准的通知》(宁自然资规发〔2022〕1号),其中除省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行使行政处罚及行政职权事项裁量基准外,其他属市县行政执法内容我局可直接适用,不再另行制定。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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