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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7/2025-0001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标  题: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卫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制定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

三、检查方式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电话抽查。

四、检查对象

2025年度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和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单位(部门),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五、行政检查事项

对2025年度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抚恤优待对象领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行政检查;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认定及老年生活补助给付情况的行政检查;对负有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义务的接收单位(部门)履行编制及相关待遇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对负有接收安置义务的单位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情况的行政检查;对负有接收安置义务的单位执行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情况的行政检查;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核发情况的行政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局党组统筹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法制科)要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细化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事项,并做好监督提醒、结果审核公示等工作,安置科、优抚科要根据工作职责分工牵头做好各自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提升执法水平。各业务科室要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学法用法知识培训学习,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认真做好各自行政执法领域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不断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三)强化职责担当。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有接收安置义务的相关部门(单位)和局各科室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好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附件: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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