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17期)
自2018年6月1日12:00至6月24日18:00,中卫市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3批次112件,44件已办结, 68件正在办理中,现将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电话:0951-5986000,举报信箱:银川市第18004号邮政信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卫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4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548 | 海原县高崖乡红古村古老河湾两处乱采乱挖的情况:1.一处只有16亩洗砂开采证,但破坏耕地有好几百亩,无人监管,洗砂、拉运期间有风时尘土飞扬,影响农作物产量,机器转动产生大分贝噪音,影响居民生活,大型拉料车压坏当地生产硬化路。2.另一处有一亩多采砂证,先后洗砂时间长达七八年之久,此证早已过期作废,当地政府监管不到位。 | 海原县 | 大气、 生态、 噪声 |
(一)关于“高崖乡红古村古老河湾两处乱挖乱采的情况”的问题。经核实,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转办事项反映的区域内有2处堆放砂石料场在2013年5月2日至2016年5月2日采矿证有效期内开采堆放,目前采矿证已注销,原采矿区已恢复治理。 (二)关于“一处只有16亩洗砂开采证,但破坏耕地有好几百亩,无人监管,洗砂、拉运期间,有尘土飞扬,影响周边农作物产量,机器转动产生大分贝噪音,影响居民生活,大型拉料车压坏当地生产硬化路”的问题。经核实,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转办事项反映问题中的区域实为海原县海豪建材有限公司采矿区,该公司在采矿证有效期内开采堆放有一处砂堆,经调查,该堆料场整治之前存在夜间偷筛、洗砂、拉运行为,车辆无覆盖措施,产生扬尘污染;开采、拉运过程中设备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三)关于“另一处有1亩多采砂证,先后洗砂时间长达七八年之久,此证早已过期作废,当地政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经核实,情况部分属实。转办事项反映的砂场系海原县正云建材有限公司所有,2018年5月,海原县国环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偷筛行为,5月4日,海原县国环局联合海兴供电公司、高崖乡采取断电措施,并列入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整治对象。 |
部分属实 | 查处情况: 2016年2月25日,海原县国环局对海原县海豪建材有限公司(法人马展)越界开采行为进行调查,责令其退回原采矿范围内,并处以1万元罚款。2016年6月,海原县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海原县海豪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拆除取缔。2018年5月4日,海原县国环局在巡查中发现上述2处堆料场存在偷筛行为,对2家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责令其恢复治理。2018年6月11日,海原县国环局对2家企业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其全面整改。 整改措施: 2018年6月16日、19日,市委常委、海原县委书记徐海宁,海原县县长许正清先后到现场进行督办,并指导制定整改措施。 一是对2处堆料场进行现场依法查封,责令2家企业对堆料场采取防尘网覆盖处理,避免扬尘污染,对筛砂设备和供电设备全部予以拆除,彻底杜绝偷筛偷洗行为发生,对原采空区恢复不到位的区域全面彻底复垦,达到耕种条件。目前上述整改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压实矿山企业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采矿权到期,但复垦不到位的责令彻底恢复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举一反三,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无 | 已办结 (*) |
2 | 598 | 1.海原县海城镇政府无审批手续,推毁海城镇王井村(谢塬-王井区域)六七十亩退耕还林地,破坏生态环境。2.南华山、西华山存在乱挖乱采行为,毁林毁山,破坏生态。 | 海原县 | 生态 | (一)关于“海城镇政府无审批手续,推毁海城镇王井村(谢塬-王井区域)六七十亩退耕还林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海原县海城镇水洼村属2017年脱贫销号村,2017年3月,当地群众反映道路出行难的问题。2017年5月,海原县实施了S204线史李路至村沟和王家井至谢塬农村公路项目,该项目全长3.175公里,按照四级农村公路设计,在原有公路基础上加宽,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由海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宁夏中鸿远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二)关于“南华山、西华山存在乱挖乱采行为,毁林毁山,破坏生态”的问题。南华山被划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前,南华山范围内有7处历史遗留采矿点,目前均已完成生态恢复治理。2013年至2017年,在西华山范围内共设置出让采矿权6处,在近期巡查中发现该范围内企业涉嫌越界开采2处,非法采矿点1处。 |
部分属实 | 查处情况: (一)关于“海城镇政府无审批手续,推毁海城镇王井村(谢塬-王井区域)六七十亩退耕还林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2018 年6月16 日,海原县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对占用的退耕还林地进行植被恢复。(二)关于“南华山、西华山存在乱挖乱采行为,毁林毁山,破坏生态”的问题。1.关于南华山自然保护区内遗留采矿点恢复治理问题。对保护区内的7处采砂场(点)全部取缔,并注销矿业权2宗,恢复治理工作于2017年9月全部完成。2.2017年10月24日对海原县信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原县盐池鹏博建材有限公司越界开采行为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复垦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由海原县国环局立案查处,并于12月29日作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国土资环处字〔2017〕29号),责令其立即退回原矿区范围内开采,进行闭坑治理,并处5万元罚款。3.对非法乱挖乱采点当事人张永吉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拆除了生产设备及其它设施,责令其闭坑治理,恢复土地原貌,罚款2万元,2018年6月16日,移交海原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宁夏中鸿远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工,对占用的退耕还林地进行植被恢复;二是海原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立案,司法鉴定机构对毁坏林地进行司法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依法进行处理;三是海原县S204线史李路至村沟和王家井至谢塬农村公路项目由海原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公路设计单位重新勘察线路实施。四是责令西华山内6家持证企业全面停产整改; 西华山内6家持证企业全面停产整改; |
无 | 已办结 (*) |
3 | 734 | 沙坡头区宣和镇2家生物肥公司,宣和村丰源生物肥有限公司,永和村1家生物肥公司以及4家鸡粪厂粪便散发臭味,污染严重。 | 沙坡头区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转办事项提到的“宣和镇2家生物肥公司”系中卫市丰源生物肥有限公司和中卫市力源丰生物肥有限公司,4家鸡粪厂分别为:中卫市沃丰生物肥有限公司、中卫市禾丰生物肥有限公司、中卫市丰硕有机肥有限公司、中卫市宁赛有机肥制造公司。 该反映问题已在2018年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第025号转办件中进行了调查说明。 |
属实 | 查处情况: (一)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对中卫市沃丰生物肥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二)针对丰源生物肥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但无组织废气氨超标下达了《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罚款15万元。(三)针对中卫市力源丰生物肥有限公司、中卫市禾丰生物肥有限公司、中卫市丰硕有机肥有限公司、中卫市宁赛有机肥制造公司4家有机肥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但未开展环保竣工“三同时”验收的行为,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上述4家有机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上述4家有机肥厂恶臭气体超标的问题,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上述4家有机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整改措施: 一是由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负责,研究制订《沙坡头区宣和镇有机肥厂整合搬迁方案》,立即启动项目用地选址、调规、报批等程序,于2019年10月底前建成大型环保有机肥加工厂2至3家,实现有机肥加工企业全部搬迁,彻底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问题。二是为防止宣和镇鲜鸡粪无人收购、不能及时处理,带来更大的面源污染问题,积极预防疫情发生的风险隐患,在新厂未建成运营前,上述6家有机肥厂按规范要求,采取“边收集、边处理、边整改”的方式,由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安排6名干部,1人1厂,加强对6家有机肥加工厂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添加秸秆、Rw酵素剂,足量喷洒除蝇剂、除臭剂等,最大限度降低鲜鸡粪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
无 | 已办结 |
4 | 736 | 正丰香格里小区物业未经审批,在小区内打33口深水井,非法使用地下水,并添加化学原料用地源热泵供暖,供暖水直接排到城市管网。 | 市住建局、 水务局 |
其他 | (一)关于“正丰香格里小区未经审批,在小区院内打33口井,非法使用地下水”的问题。经核实,反映情况属实。正丰物业公司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小区内打井33眼作为地源热泵供热热能。接到住户举报后,2017年9月市水务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 (二)关于“添加化学原料用地源热泵供暖”的问题。经核查,该地源热泵系统在运行期间只从井水中提取热能,然后通过管道回灌到地下,取热过程不需要添加任何化学原料。 (三)关于“供暖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问题。经核实,反映情况属实。市水务局已于2017年11月进行了查处。 |
属实 | 查处情况: (一)关于正丰香格里小区未经取水许可审批非法打井33眼的问题。中卫市水务局对非法取水问题依法进行处罚,2017年9月7日向正丰物业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2017年9月30日对正丰物业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并责成正丰物业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二)关于供暖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问题。2017年11月中卫市水务局联合中卫市清源供排水有限公司将小区内5处通向城市排水管网的旁通设施全部封堵,2017年12月12日向正丰物业公司下达了《缴纳水资源费决定书》,该公司缴纳了水资源费22.95万元。 2018年6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万新恒带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正丰工贸公司和正丰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到现场督办整改情况,并指导制定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一)责成正丰物业公司限期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市水务局于2017年11月17日向正丰物业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按照程序办理取水许可,纳入正常监管。(二)切实加强地源热泵系统运行监管。2018年冬季采暖期,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现场巡查,督促正丰物业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运行地源热泵系统,将回水全部注入地下,严禁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并将水位监测报告在小区内及时公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业主了解地源热泵运行原理。 |
无 | 已办结(*) |
5 | 737 | 沙坡头区常乐镇枣林村三鑫钢厂生产地条钢企业平时生产过程中噪音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保督察组进驻宁夏后,企业临时停产。 | 沙坡头区 | 噪声 | (一)关于“常乐镇枣林村三鑫钢厂生产地条钢企业平时生产过程中噪音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经核实,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中卫市三鑫铸锻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沙坡头区常乐镇工业园区规划区内,于2018年5月2日停产,实施6万吨/年铸造及机加工改扩建工程,产生的噪音为施工噪音,而不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 (二)关于“环保督察组进驻宁夏后,企业临时停产”的问题。经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2017年 3月,中卫市三鑫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被中卫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按照“四个彻底”要求拆除非法生产设备;2017年8月8日通过了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2017年9月,企业按照《中卫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卫工信备案〔2016〕39号)建设年产9万吨铸造件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转产。2018年5月25日,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企业时,要求“按照验收意见,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备案,并履行其他建设手续,经验收合格后申请供电生产”。2017年9月以来,市发改委、工信局和沙坡头区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常乐镇先后多次对该企业进行督察及夜间检查,未发现企业从事非法生产地条钢行为。 |
基本 属实 | 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该企业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新技改转产项目重新申请备案,并完善其他建设手续,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报请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组织专家认定验收。二是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时间要求进行项目技改,不得夜间施工。三是该企业需通过中卫市及沙坡头区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验收和邀请相关行业协会专家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供电生产。四是由沙坡头区环保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生产噪音进行检测,如超标,将督促企业继续整改。 |
无 | 已办结(*) |
6 | 738 | 中宁县石空镇201省道往西3 公里一洗车行将废水直接排入旁边沟渠。 | 中宁县 | 水 | 2018年6月19日晚,中宁县石空镇党委书记蒋文韬、镇长雍天信、副镇长周凤、李建平,干部李超、张艳琴、张兴忠,中宁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姚吉庆、张开元到忠财洗车行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该洗车行租用石空镇倪丁村二组村民李文举的房屋从事洗车服务,面积25.52平方米,租赁期限2016年3月18日至2018年3月18日,洗车行在经营中直接将洗车水排到旁边的狼巴沟(泄洪沟)里,每天排放量约3立方米左右,对狼巴沟的排水产生了一定影响。该出租房处于中宁县石空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内,房主李文举与石空镇已签订了拆迁协议,该洗车行已于2018年6月19日停业待拆迁 |
属实 | 查处情况: 2018年6月20日,中宁县环境保护局向忠财洗车行下发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1份。 整改措施: 2018年6月20日—21日,市边督边改督察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亮,中宁县委常委、副县长王金栋先后到现场进行了督办,并指导制定和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一)2018年6月21日,已拆除、搬离忠财洗车行设备,并用砂石对房屋周边地面和旁边沟坡进行铺垫;2018年6月22日,按照石空镇与李文举签订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协议,已拆除忠财洗车行租用的李文举房屋。 (二)由中宁县石空镇负责,对集镇周边各类营业房的污水、垃圾处理进行排查,将零星污水纳入集镇集污管网,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处理,进一步提升周边人居环境水平。 |
无 | 已办结 |
7 | 739 | 中宁县大战场镇长山头三组干渠南侧路口对面五十米山上露天煤场只在节假日用大车拉运煤炭,6月18日晚上19点30分左右发现黑煤灰满天飞,污染大气。 | 中宁县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16日,中宁县大战场镇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时,发现宁夏吉商图商贸有限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无土地使用手续、扬尘污染等问题,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2018年6月17日,中宁县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战场镇联合现场执法,该公司已停止生 产,中宁县环境保护局向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中宁环责改字〔2018〕50号),限该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现场内所有设施设备拆除,将原料煤全部清理并恢复原状。2018年6月18日,该公司采取降尘措施,清理了原料煤及设施设备。群众反映的2018年6月18日晚上19点30分左右发现黑煤灰满天飞问题,为该公司在清理原料煤及设备产生的短时现象。2018年6月20日,经再次核查,该公司已拆除设备,完成原料煤清理,并对场地进行平整,覆盖黄土,恢复了原貌。 |
部分属实 | (一)2018 年 6 月 20 日,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回了宁夏吉商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 (二)由中宁县环境保护局、大战场镇负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该公司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无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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