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宁环督办发[2018]25号)要求,现对第25项整改任务中中宁县北河子沟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第25项:8条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持续为劣Ⅴ类,其中5条水质部分指标仍在变差。
牵头(责任)单位:中宁县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一)坚决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2016年-2018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6〕28号)确定的水质目标,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工作任务开展工作。
(二)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三)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力度。
(四)加强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重点对入黄排水沟城市段进行沟道清淤、美化绿化,在合适地段建设排水沟人工湿地净化水质。
(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整改完成情况:
(一)中宁县严格按照《自治区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2016—2018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规定的任务,印发了《中宁县入黄排水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中宁政办发[2016]23号),组织住建、环保、水务、农牧及沿途乡镇,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了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
(二)完成了中宁县第一、第二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外排水达到一级A标准。完成了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外排尾水达到一级A标准,其中主要污染物COD、氨氮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
(三)完成了中宁县石空新材料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安装COD、氨氮、总氮、总磷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中卫市监控平台联网,处理厂后的尾水达到一级A标准后综合利用于园区企业生产和绿化。
(四)完成了中宁县北河子沟综合整治,实施了沟道清淤、沟坡砌护、生态湿地、入黄口人工湿地和部分沟道两侧景观建设,完成了沿途屠宰场及加工作坊等污染源拆除整治。
(五)强化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了中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和电子图公示,完成了88家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源入户调查,拆除了北河子沟、南河子沟等入黄排水沟沿线养殖场,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1.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0%以上。
通过以上综合整治,中宁县北河子沟2018年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完成了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验收情况:
中宁县所有整改措施已整改到位,并进行了验收,市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验收确认。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宁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955—7012209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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