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0月28日18:00,中卫市共接到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7批次31件,13件已办结,18件正在办理中,现将0022、0023、0024、0025、002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955-7068858(8:30—18:00),举报信箱:中卫市第6021号邮政信箱。
附件:中卫市办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投诉件情况表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
中卫市办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投诉件情况表
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18:00
序号 | 受理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第0022号 | 涝池村实施排水、地面硬化工程,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周边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至位于沙坡头区滨河镇和迎水桥镇交界处201省道以南涝池村最西边农田,污染农田土壤。 | 沙坡头区 | 土壤 | 经实地核查,举报人家住迎水桥镇牛滩村七队,农田东靠滨河镇涝池村村庄巷道,北靠201省道。因周边群众将烂沙发、树枝等倾倒到路边,加之近期涝池村进行供排水施工,施工方将土方滑落到路坡上,造成垃圾、堆土倾倒滑落到举报人的农田里,对举报人造成影响。 | 属实 | 2019年10月27日,沙坡头区副区长孙家骥同志带队现场进行了督办,已督促供排水工程施工方将滑落到举报人农田内的垃圾、堆土彻底清理干净。经与举报人沟通,对上述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下一步,沙坡头区将加强日常巡查、保洁,防止垃圾乱堆、乱倒现象,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 无 | 已办结 |
2 | 第0023号 | 李宏兴塑料筐厂位于沙坡头柔远镇区物流园内兴塔物资公司厂房、李兴军塑料筐厂位于永康镇杨沟村、刘靖塑料筐厂位于永康镇彩达村、陈宝国塑料筐厂位于常乐镇倪滩村,四家塑料筐厂均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 | 沙坡头区 | 其他 | 2019年10月26日,沙坡头区副区长孙家骥带队现场进行了核查,核查发现:4家塑料筐厂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李宏兴塑料筐厂厂内存有原料约15吨,成品塑料筐约500个,铸塑机1台;李兴军塑料筐厂厂内存有原料约50吨,成品塑料筐约300个,铸塑机1台;刘靖塑料筐厂厂内存有原料约20吨,成品塑料筐约1000个,铸塑机1台;陈宝国塑料筐厂厂内存有生产原料约20吨,成品塑料筐约30个,铸塑机1台。4家塑料筐厂均未办理环保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 属实 |
2019年9月16日、17日,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上述4家塑料筐厂环保问题,实地调查后,于2019年9月18日分别向4家塑料筐厂负责人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尽快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在未取得环保手续之前,不得私自恢复生产。鉴于以上4家塑料筐厂未进行整改且临近居民点,为彻底解决污染隐患,沙坡头区将4家塑料筐厂纳入了“散乱污”企业“整改搬迁”整治范围,限期整改。一是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的整治要求,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上述4家塑料筐厂的整治工作。同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死灰复燃”;二是指导有生产意愿的塑料筐厂申请项目备案登记,搬入工业基地,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配齐配全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合法经营。
| 无 | 正在办理 |
3 | 第0024号 | 恒康餐具消毒公司位于沙坡头区文昌镇宏伟大酒店西附近,该公司存在污水未经处理通过地沟排放、餐厨垃圾随意处置、无环保手续,中卫市生态环境局9月24日对其作出停产整治处罚,该公司仍生产至今。 | 沙坡头区 | 水、其他 | (一)关于“该公司存在污水未经处理通过地沟排放、餐厨垃圾随意处置、无环保手续”的问题。经核查,反映的该公司无环保手续的情况属实,污水未经处理通过地沟排放,餐厨垃圾随意处置的情况不属实。该公司建设有一套地埋式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洗涤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当天转运至宏伟大酒店北侧垃圾转运点,未发现有餐厨垃圾随意倾倒、遗撒的情况发生。 (二)关于“中卫市生态环境局9月24日对其作出停产整治处罚,该公司仍生产至今”的问题。经核实,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中,责令停产整治的情况属实,但时间不属实,该公司仍生产至今的情况也不属实。2019年10月23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卫环发〔2019〕242号),并现场对该公司燃气蒸汽发生器供气管、餐具洗涤生产线配电箱进行了查封。10月24日下午再次到该公司检查,该公司无生产迹象,封条完好,10月25日19时第三次到该公司检查,该公司无生产迹象,封条完好。
| 部分属实 | 一是监督企业做好停产整治工作,未完善相关手续,未经验收之前,不允许擅自恢复生产;二是企业恢复生产后,监督做好污水处理以及餐厨垃圾日常收集处置工作,坚决禁止污水不达标排放、餐厨垃圾随意处置的情况发生。 | 无 | 已办结 |
4 | 第0025号 |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夹道村八队沈忠员鱼池,鱼池水质呈黑色,异味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 沙坡头区 | 水 | 上世纪80年代,沈忠员在夹道村开发鱼池面积约60亩,于2012年承包给夹道村村民刘生江,承包费每年1.5万元。为了便于管理,刘生江将原来1个约0.5亩的小池塘作为种鱼池用,其他2个面积较大的池塘用作养殖商品鱼,主要养殖品种为草鱼、鲤鱼和鲢鱼。2017年,迎水桥镇河长办将刘生江鱼池的排污口予以封堵,其再未向外排放鱼池养殖用水。因鱼的排泄物未及时清理,沉淀物积累较多,导致鱼池藻类数量增多,水体颜色呈黑褐色,并伴有鱼腥味。3个池塘中,面积约0.5亩的池塘水质呈黑褐色,有鱼腥味,另2个面积较大的池塘水质呈淡绿色,异味较小。
| 部分属实 | 2019年10月25日接到转办件后,沙坡头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核查,并督促养殖户刘生江进行了整改。10月26日,刘生江已对水质呈黑褐色的池塘进行了清理,并将清出的有机质与农家肥拌和施入自家果园。随后,对鱼池补入合格水,确保水体无异味,达到养殖标准。下一步,沙坡头区将负责督促其按照水产养殖规范科学养殖,定期清理鱼池沉淀物,做好鱼池水质改善工作,减少鱼池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无 | 已办结 |
5 | 第0026号 | 中宁县石空镇火车站七道(货场)8月份至今运输焦炭,装卸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煤粉,使周边农户苹果和枣子遭受损失 | 中宁县 | 大气 |
反映的中宁县石空镇火车站七道(货场)为银川铁路货运中心中宁货运部,隶属兰州铁路局管理,位于中宁县石空镇火车站西侧,主要承运中宁县辖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物料及产品。货场东南及西侧约1公里处有几处果园,周边主要以厂矿企业为主,零星居住个别农户。该货场于2019年9月开始为中卫工业园区内企业承担散装煤承运任务。截至2019年10月26日,货场内地面堆放有400余吨焦炭,采取了临时覆盖措施,地面进行了洒水但未做到有效抑尘。在货场东南方约1公里处有两处果园,实地勘察后,树叶及树干均无明显黑色粉尘。经向周边群众了解,群众认为货场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煤灰确实会对农户的果树和蔬菜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2019年10月26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针对银川铁路货运中心中宁货运部承运散装易起尘货物在装卸过程中造成煤尘污染的问题,向该货运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中宁环责改字〔2019〕68号),责令限期整改。截止2019年10月27日,该公司已将场地堆放的400余吨焦炭清理完毕。下一步,由中宁县负责,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货运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物料装卸过程中不影响周边环境。 | 无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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