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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第9项(自治区第19项)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2020-12-17 来源: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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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9项(自治区第19项)整改任务中由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的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现对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第9项整改任务:“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2016年督察反馈指出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但此次‘回头看’仍然发现一些问题。宁夏22个县区共有32个工业园区,产业主要集中在煤化工、电力、纺织、能源、材料等领域,层次低、规模小”。

牵头单位: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宁县委和县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等

整改措施:

(一)2019年4月底前,按照“一县一园区”的要求,明确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主要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进一步明确整合后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并切实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开发区布局和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空间布局、总量管控、环境准入等方面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

(二)2019年10月底前,按照《自治区开发区产业名录及主导产业指导目录》和已确定的主导产业和限制发展产业名录,提出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意见或办法,制定限制发展产业转移和淘汰工作表、路线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提升工业园区的发展质量与水平。

(三)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园区的发展质量与水平。推动绿色发展、安全发展。

(四)2019年4月底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拉条挂账,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五)坚持重拳治污,铁腕执法,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体系,严格执法,对各类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重打击;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

(一)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82号)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卫市开发区(工业园区)整合优化和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党办发〔2018〕123号),明确了我市各园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的主要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提出了整合后各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规划布局和审批准入门槛。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园区认真落实方案任务分工,先后研究出台了各园区机构编制方案,明确了机构名称、隶属关系、主要职责、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等;顺利完成各园区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权限赋权事宜,将项目备案、土地、建设规划等相关审批手续赋权给各园区管委会,基本实现了“园区事园区办”;积极推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中卫工业园区已实行新进人员全员聘任制,海兴开发区已建立实行“岗位能上能下、入员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

(二)严格落实主导产业发展。2018年以来,市委、政府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先后出台了《中卫市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机制体制整合优化实施方案》《中卫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实施方案》《中卫工业园区整合优化和机制体制整合优化实施方案》《宁夏中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5)》等文件,研究制定了中卫市各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提出了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招商引资、新上项目过程中认真落实,围绕新材料、新能源、冶金制造、精细化工等各园区主导产业进行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工业园区的发展质量与水平稳步提升。

(三)园区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中卫工业园区宸宇环保无害化处置中心焚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已完工,无害化处置中心刚性填埋场项目正在建设、第二工业固废及建筑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加紧办理前期手续,园区“能源岛”综合管廊项目正在建设;中宁工业园区50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已建成投运,东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生活固废填埋场已完成土建,固废处置场已完成前期手续,正在平整土地;海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固废填埋场正在建设。各园区道路、管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正在按计划逐年推进,园区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二是各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中卫工业园区,推进“生态园区、绿色工厂”建设,实施了园区及办公区域增绿植绿绿化工程,于2020年被工信部评为第五批国家级绿色园区;中宁工业园区依托“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累计投资16.4亿元,完成17个循环化改造项目,获评自治区级绿色园区。海兴开发区重点发展“新能源及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及仓储物流、轻工纺织”三大产业,形成了“一园三区”发展格局。

(四)狠抓群众投诉问题整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共转办我市办理的群众投诉件147件,其中涉及工业园区13件(中卫工业园区4件、中卫工业园区9件),已全部监督相关企业制定方案,整改完毕。2020年4月,中卫市出台《中卫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重拳出击、铁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3个工业园区分别设立了市生态环境局中卫工业园区分局、中宁分局、海兴开发区分局,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量。采用“人防+技防”的手段,在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利用无人机、走航车等先进技术手段,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检查污染源2447家次,出动监察执法人员5594人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查处137起,罚款人民币1036万元,停产整治28家企业,移送公安行政拘留4人。

整改验收情况:2020年12月15日,由市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宁县委和县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对该项任务进行了验收。认为整改方案要求的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已达到销号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955-7068675

联系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568办公室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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