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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4项整改任务公示

2021-11-11 来源: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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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发〔2020〕32号)要求,现对第4项整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4项整改任务:

第四项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抽查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显示,2017年以来,中卫工业园区备案的 156个工业项目中,与‘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发展定位一致的项目15个,仅占10%;通过引进、技改、扩能等方式新增的化工类项目48个,达到备案项目总数的30%,其中包括农药、染料中间体等9个限制类项目”的问题。

包抓领导:崔昆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对 48个新增的化工类项目逐一进行梳理审核,对已经落地建设的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依法淘汰。

(二)严格对照产业指导目录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坚决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园区发展规划,禁批、限批的项目进入园区。

(三)全面落实《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

按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位,加大大数据、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引进,对现有生产线装备技术进行升级改造,不断增加与发展定位一致项目的比例,着力提升全市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

(一)按照产业政策办理备案手续。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园区规划、准入条件,对备案的项目及时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沟通,充分征求各部门和园区的意见建议,为项目备案提供参考。

(二)按照园区负面清单,严把行业准入关口。结合全市工业现状,把严把行业准入关口作为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按照园区制定的产业目录负面清单,对三高一资(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资源加工型)以及农药、染料、化工中间体等化工项目从严审查。转变发展观念,严格环保和安全管理,以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为鉴,将生产规模小、工艺装备落后、低端产品等列入限制清单,限制新上高污染、高危险、高排放的低端化工产品项目。一年多来对几个化工中间体备案未予受理,鼓励支持云计算、大数据、新型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化工、新材料和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项目落地。

(三)全面落实《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按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位,加大了对大数据、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引进力度,目前,亚马逊、美利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天云网络等6个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建成运营,中国电信一期、亚马逊二期、美利云二期、中国移动二期、炫我科技一期、爱特云翔一期6个数据中心正在加快建设,奇虎360、浪潮、美团、星际大陆、并行科技、欢聚集团等200多家互联网及云计算大数据生态企业落户中卫。西部云基地累计完成投资近80亿元,机房面积达到25万平米,安装机柜约3万个(2.5KW标准/个),服务器装机能力达到60万台(1U标准),上线服务器超过31万台。对宇光能源120万吨焦化项目二期、中盛2.8万吨绿色环保染料项目、华御29万吨离子膜烧碱技改、瑞泰公司精细化工副产盐循环利用等现有化工生产线装备技术进行升级改造,坚持安全、环保的底线,围绕现有的化工产业基础,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走耦合化发展的路子。不断增加与发展定位一致项目的比例,着力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四)对工业项目备案的职权进行移交。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工业园区管理职能,我局全面将工业园区赋权目录清单中所涉及的新建和技改投资备案职能已赋予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实现了职能的顺利移交。

验收情况:

该项任务中属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范围的事项已全面落实,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已通过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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