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发〔2020〕32号)要求,现对第21项整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第21项整改任务:
关于“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莫楼人工湿地治污效果未充分发挥,部分时段出水水质小时均值超过设计标准”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市水务局按照设计要求,于2021年12月底前完善莫楼人工湿地末端表流湿地建设,充分发挥表流湿地作用,确保湿地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81号)决定,投资2278.54万元,中卫市水务局组织实施了黄河流域中卫市段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期),对部分沟道进行了清淤治理,配套了涵洞等相应建筑物,打通了断点,连通沟道湖泊11公里,在镇罗四号路处通过管道将四排水沟、河沿沟排水导入滨河北边沟,对滨河边沟湖泊进行改造,种植水生植物,将莫楼湿地尾水导入滨河北边沟,并于明年4月配套完善入黄排口在线监测设施,实现水系连通,充分发挥表流湿地的作用。
(二)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加强莫楼人工湿地运行管理,确保充分发挥效益,稳定达标排放。市财政自2018年开始,每年拨付110万元用于莫楼湖湿地运行维护,为湿地的正常运营提供了资金保障。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组织对潜流湿地表层淤积物进行清淤,对滤料进行冲洗,加强水生植物管护,于入冬前对水生植物进行收割处理,加强源头控制,密切监控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强化雨季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人工湿地日常环境监管,监督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市生态环境局对莫楼湖湿地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细化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维修、更换了部分防护围栏,加强日常巡护,确保湿地封闭式安全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黄河流域中卫市段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期)的建设,连通了11公里的沟道及湖泊,水域面积达380余亩,且沟道、湖泊植被茂盛,完善了表流湿地,健全了湿地功能。政府资金的投入,为湿地的正常运营提供资金保障,通过对潜流湿地进水水质监测、表层清淤、滤料的冲洗、水生植物冬季收割处理及雨季应急处置等措施,净化了潜流湿地的工作环境,提高了湿地的水质净化能力,消除了水质不达标隐患,保证了水质稳定达标排放。通过对各项管理制度的细化完善及设施的维修配套,强化了湿地范围内的监控管控能力,确保湿地封闭式安全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对莫楼湖湿地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有效落实了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整改验收情况:
该项整改任务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实,中卫市水务局、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达到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水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6日(不含双休日),共7个工作日。
中卫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