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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4-09-20 来源: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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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至4月3日,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5月10日正式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为全面坚决彻底完成整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一)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自觉显著增强。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1+4”系列文件部署要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坚持“双碳”引领、变革重塑,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改责任体系,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合力。

(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扎实整改。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对督察反馈的5个方面74项整改任务,逐项细化、实化整改目标与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台账式落实”的全链条、全流程、全闭环工作机制,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到位,整改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坚持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厚植中卫高颜值生态“绿色家底”。

(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更加健全。坚持系统观念,深化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健全多部门生态安全防控协作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用好监督、检查、督察、考核、问责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能力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整改措施

(一)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负总责、统筹抓,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协调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

(二)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见效。严格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系统思维,一个一个研究、一个一个分析,找准“病灶”、深挖“病因”,究其要害、治其根本,坚持领导包抓制度,采取“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班人马、一抓到底”办法,紧盯各项阶段性目标和整改措施,及时跟进督查问效,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及时调度推进,在规定时限内确保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局部改与整体改相结合,注重从思想根源入手,从长效机制入手,从建章立制入手,既解决“点”上问题,又延伸解决“面”上问题,切实做到查处一个问题、堵塞一纰漏洞、规范一个领域。

(三)纵深发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精耕细作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作为目标要求,以PM2.5控制为主线、以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冬春季为重点时段,健全完善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扎实推进“四尘”同治,加快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推进铁合金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切实从源头上有效治理和严防发生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二是系统推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大力实施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持续推进“五水”共治,常态化推进黄河“清四乱”,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中卫工业园区水循环综合利用等项目,提升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和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覆盖及专业化运行维护,实现园区废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集中全处理,推动由水环境治理为主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转变。三是齐抓共管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畜禽粪污、工业固废、电子废弃物“六废”联治,严禁在黄河两岸五公里内和人口聚集区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控生产企业、化工园区等新增污染,积极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收集处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处理、炉渣综合利用等项目,强化重点监管地块风险管控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努力做到“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

(四)以高质量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宁夏战役为抓手,构建“一沙”“两河”“三山”“四湖”荒漠化防治格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三线一单”约束管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扎实推进“四大改造”,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全面落实“四水四定”,规范黄河水资源利用,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进农业节水领跑,深度实施工业节水增效,完善水资源配置网络建设,到2025年,全市取水总量控制在13.75亿立方米以内,耗水总量控制在8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1,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之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工作要求,主动认领督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单位)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实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包抓领导、责任部门,实行专人专案督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强化任务督办,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评估验收,确保高质量销号。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整改任务已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目标要求,整改实施主体自行验收合格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经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定后,向验收单位提交验收销号申请,并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单位负责验收销号具体实施工作,验收单位为多个部门的,排在第一位的为验收牵头单位,负责组织配合单位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拟销号任务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并出具验收销号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相关领域专家配合,并形成结论性意见建议。

(三)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整改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和知晓度,定期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在政府网站公开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升整改实效。


附件:中卫市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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