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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开门红”

2019-05-16 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卫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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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中卫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稳增长、调结构力度,全力促就业,保民生,城镇居民收入实现“开门红”。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496.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0.4元,增长8.9%,增速高于全区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居五市首位。

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全区的排名情况

一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在全区五市中居首位,较石嘴山市和吴忠市分别高2.9和0.8个百分点,较全区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在五市中居第四位,仅高于固原市,人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929.4元,差距较上年同期进一步拉大。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最高的银川市相比,相差1927.9元,而上年同期的差距为18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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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构成

一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可谓是实现了“开门红”的大好局面。从收入结构看,四大项收入呈现“两增两降”格局。其中: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增幅达两位数,分别为10.3%和16.6%,是拉动中卫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绝对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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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10.3%,增收作用显著。一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5668.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1.0元,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因素有: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职务和职级工资普遍上调,且从上年7月开始补发,于本季度全部补发到位。二是企业职工工资小幅上调,尤其是制造业和批零住餐业工人工资有100-300元不等的上涨。三是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在本季度带回补发工资和寄回带回工资也促使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16.6%,经营效益显著。一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人均来自家庭经营净收入为833.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8.6元,增速较上年同期上升。经营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19.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0个百分点。分产业来看,经营净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的拉动,人均达到737.4元,同比增长18.1%,主要表现在批零住餐业以及其他居民服务业等行业,带动了城镇居民来自家庭经营方面的收入较快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增速下降,占比小幅收缩。一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07.4元,同比减少27.2元,下降11.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为2.8%。财产净收入增速下降主要受居民利息收支倒挂因素影响,近年来,城镇居民储蓄意愿不断下降加之用于购买住房和汽车支付的利息支出多于各类利息收入,导致利息收支倒挂,使居民来自财产净收入增长十分困难。

(四)转移净收入小幅下降,增收因素减弱。一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人均来自转移净收入786.8元,同比减少12.0元,下降1.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5%。转移净收入的下降主要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支出基数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快速增加所致。

四、影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因素

(一)居民增收对政策性增资依赖过大,造血能力欠缺。目前,中卫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高达75.6%;转移性收入中,养老金和离退休金占比也超过七成。这两方面收入的增长对政策的依赖性较强,这种局面不利于收入多样性发展,增收压力较大。

(二)转移性支出增幅过大,抑制转移净收入增速减缓。转移性收入连年不断增加,但受养老金并轨制的影响及个人缴纳社保的基数逐年提高,转移性支出迅猛增长,从而使转移净收入增长缓慢,转移性收支的剪刀差效应明显。

 (三)财产净收入占比小,增收困难大。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仅为2.8%,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不足。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有限、领域不宽制约了其增长速度,导致居民来自财产方面的净收入增长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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