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中卫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人们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推动了居民家庭对于耐用品需求的与时俱进,推动了居民消费的不断升级。截至2020年末,中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汽车拥有量上升至45.4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汽车拥有量上升至33.8辆。
一、“十三五”中卫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从五年间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的每百户居民家庭耐用品拥有量资料的变化来看,居民家庭耐用品消费呈现“四常化”特点。
(一)大宗消费品汽车拥有“家常化”。数据显示,汽车作为家庭出行代步的耐用消费品,2020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汽车拥有量为45.4辆,比2015年末增长了74.0%,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汽车拥有量为33.8辆,比2015年末增长了1.1倍,进入了全面普及时代,而同期摩托车拥有量却下降了,2020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摩托车拥有量为20.0辆,比2015年末下降了31.0%,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摩托车拥有量为60.4辆,比2015年末下降了35.8%,从摩托车到汽车实现了居民家庭出行方式的消费升级。
(二)家用电器提档换代“日常化”。普通家用电器拥有量在2015年末的居民家庭中已经实现了饱和,但随着新技术、新设计、新功能不断推动家用电器日益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耐用消费品在居民家庭中提档换代呈现日常化。至2020年末,电冰箱、空调、热水器和排油烟机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量分别达103.2台、17.6台、100.0台和97.4台。农村居民家庭拥有量分别达99.7台、1.9台、102.9台和35.3台。同时,洗碗机、微波炉等新型家用电器正受到越来越多居民家庭的欢迎,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生活幸福感。
(三)移动通信工具更新“经常化”。移动互联时代,手机已成为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必不可少的工具。2020年末,移动通信工具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量为255.8台,农村居民家庭拥有量为275.0台。伴随着品牌、性能、款式的升级,居民手机消费更新已经经常化,固定电话、照相机的需求因被手机功能替代而需求下降明显,2020年固定电话、照相机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了94.3%和63.3%,农村居民家庭拥有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了100.0%和58.1%。
(四)精神享受类耐用品消费“寻常化”。居民家庭在物质生活日益富足的同时,对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在不断提升。2020年中高档乐器和健身器材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的拥有量分别达到了11.2架和8.7台,农村居民家庭的拥有量也从无到有,实现了零的突破。
二、影响居民耐用品消费的主要因素
(一)收入水平相对不高,消费欲望依然不强。收入水平是居民消费需求的决定因素,近年来虽然中卫居民家庭的收入水平有较快增长,但居民收入水平相对不高,制约了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 一方面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实际支出的增加和支出预期的增强,阻滞了居民的购买欲望。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传统消费观念,导致居民消费基本上采取保守态度,不敢超前消费,消费支出相对收入而言仍然偏淡。
(二)收入梯度分布,影响消费结构。近年来,不同收入层次的居民家庭在耐用消费品、特别是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上的差异十分明显,一些高收入家庭耐用消费品不仅档次高、更新换代快,而且拥有量已经趋于饱和,消费意愿降低。与此相对应的是低收入家庭,其耐用消费品不仅拥有量少、品质档次低,而且更新换代慢、使用年限长,虽然有更换产品的欲望,但受储蓄不足的影响而不能使消费欲望很快地转化成购买力,所以现在高、低收入家庭购买行为都不足,从而影响到消费支出。
三、扩大居民耐用品消费的几点建议
(一)保持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收入是消费的前提。要扩大消费就必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努力增加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购买力。一是拓宽就业渠道,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要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积极引进和发展各种经济类型企业,提高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扩大就业。二是重视和关注低收入群体收入和消费存在的差距,不断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二)培育消费新亮点。要积极引导居民转变传统的理财观,进行文化、教育、娱乐、消遣等休闲型精神消费。加速消费结构的升级,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人群的消费需求。逐步建立信用消费制度,推广消费信贷,培养居民的现代消费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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