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数据开放

前三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向好

2023-10-26 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卫调查队
字号: | 打印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2023年前三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514.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46.2元,增长6.6%。

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及特点

从收入结构来看,前三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四大项收入呈现“三升一降”的态势。工资性收入仍然为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比75.4%,经营净收入占比为11.6%,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比分别为2.3%和10.7%。


表1  前三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 单位:元、% )

(一)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前三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989.6元,同比增加1265.6元,增长6.8%。占可支配收入的75.4%。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稳就业”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居民就业情况逐渐好转,务工渠道拓宽,灵活就业收入提高,带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二是政府出台一系列稳岗保就业政策措施,狠抓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有效实施,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正常增资及职务(职级)晋升工资,规范津补贴、发放住房补贴及目标考核奖,多举措拉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080.6元,同比增加390.6元,增长14.5%。占可支配收入的11.6%。经营净收入增长主要依靠三产复苏带动,尤其是餐饮、旅游等接触性行业全面复苏。一是经营环境改善,经济持续恢复,居民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批零、住宿、餐饮等行业经营效益明显好转。二是随着地方政府一系列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对私营个体经济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居民创业环境得到优化,创业热情不断高涨,经营市场逐步回暖,使经营净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三)财产净收入渠道狭窄。

前三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615.0元,同比减少158.1元,下降20.5%,占可支配收入的2.3%。财产净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居住环境要求更高,选择新建高档小区购置住房较多,住房利息支出较大;二是居民理财意愿不强,承担风险能力弱,股息、红利、保险收益及其他投资收入较少,制约了财产净收入的稳步增长。

(四)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

前三季度,中卫市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达到2829.2元,同比增加148.1元,增长5.5%,占可支配收入的10.7%。转移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中卫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以及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二是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城市特困人口、困难家庭、企业等发放各类政策性补贴,并提高发放标准;三是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年轻人赡养老人的责任与意识增强,赡养收入和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不断增长。几个因素共同拉动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

二、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的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不足。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对工资性增长依赖性较高,部分中小企业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工资性收入持续稳健增长压力大。由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性收入的提升主要依靠政策性的调资,缺少常态化、制度化的增资机制,城镇居民持续增收后劲乏力。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仍然存在较大空间。

虽然前三季度消费市场回暖且旅游复苏经营收入在稳步增长,但实体店、商场等受网购冲击的影响明显,经营状况还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加之城镇居民经营主要集中在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社会服务等低门槛、劳动密集型行业,经营规模较小,经营创新性不足,市场竞争力较差,用工成本不断上升,收入高低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家庭经营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不足。

(三)财产净收入基数小,贡献有限。

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闲置资产的租金收入,而目前存款利息持续走低且房屋租赁市场不活跃,居民的理财意识薄弱、投资意愿不强,渠道过于狭窄,严重制约了财产净收入的增长。同时居民购车、进城购房需求上升,各类生活利息支出有所增长,限制了财产净收入增长。

(四)社保缴费标准持续上调,挤占转移净收入增长空间。

近年来扩大城乡居民社保参保范围,提高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基数,推高了转移性支出;同时随着社保体系的完善和效果逐步显现,居民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购买社会保障人员不断增加,导致居民社保支出大幅增加,拉低了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

三、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建议

(一)提高就业质量、稳定就业形势。

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宣传带动等手段,结合企业用工方向,充分对接园区企业、县内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扩大就业规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拓展就业途径,为城镇低收入群体提供充分就业岗位,实现市场需求和劳动者就业愿望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力度。

(二)扩大经营促进增收。

适时适量发放购物券,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对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低收入群体等自主创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在财政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税收减免、行业引导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支持和引导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全网营销体系,激发市场活力。

(三)拓宽居民增收渠道。

加大对投资理财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增强居民投资理财能力和防范投资风险能力,开发相应的金融新产品,满足居民多层次的金融需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市场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健全房屋租赁市场,多方面拓宽居民增收途径。

(四)强化社会保障支撑,筑牢增收底线。

一是落实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上调政策,加大社保费征缴力度,确保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着力提高城乡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财政补贴标准,降低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提高医保支付比例;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互助等内容的社会救助作用,针对部分重点人群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及时启动相关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兜牢民生底线,保障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和生活改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