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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自治区产业政策,加快推动中卫大数据中心市建设

2022-12-20 来源:中卫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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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的开局之年,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在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发展、税收减免、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为推进中卫大数据中心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一般债券资金,支持数据中心集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获得国家枢纽节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国家补助资金额度的10%进行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于符合国家专项要求,但未获国家资金补助的,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于在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企业,投资1亿元以上、采用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标准新建的数据中心,实测年均PUE值低于1.2的,按数据中心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元/平方米奖励,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基础软硬件实现国产化率90%以上的数据中心,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支持“飞地”经济。鼓励企业在东部地区设立数字经济“飞地”,组织开展“飞地”示范园区认定。对落户我区大数据、云计算等优势企业,三年内可按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经权威机构认定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内行业细分排名前30位的大数据、云计算龙头企业,在宁夏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年营业收入超3000万元的本地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区内注册的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每户企业逐步给予分阶段奖励1000万元。

鼓励企业开展大数据、云计算和软件技术基础研究,对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有研发创新产品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信息化领域示范点示范项目、优秀产品、解决方案等,按其软硬件实际投资完成额,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降成本、税费减负方面,明确了对于在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企业使用集群内数据中心算力服务的,服务费用按照合同金额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大数据、云计算等企业享受自治区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政策。在区内投资兴办、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大数据、云计算企业,除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所得纳税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实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三免三减半”。

为鼓励积极招才引智,政策中提出,对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每月发放5000元补助并发放安家费26万元,对全职引进的重点院校重点学科全日制硕士每月发放3000元补助。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每年累计来宁工作2个月以上,在宁夏枢纽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经评估按所付薪酬的30%,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最长可补助3年。

丰富的产业政策提振了招商引资企业信心,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今年产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和突破,建成中国联通一期、美团三期等8个数据中心,新增标准机架1.21万个,较去年增长37.8%,累计4.41万个,上架率达到76.7%,入统固定资产投资12.6亿元,较去年6.6亿元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0.9%,累计达到93亿元。2023年,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一集群、三基地”,着力建设大数据产业中心市,建成10个数据中心,完成投资超过30亿元,新增标准机架数6万个,累计超过1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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