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市商务局了解到,为加快推动家电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我市针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活动时间、补贴标准等发布了补充通知。
此次活动时间为9月6日至12月31日,要求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具备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等售后服务体系,废旧家电和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理企业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电动自行车拆解处理资质。补贴遵循大家电换大(小)家电、小家电换小家电、电动车换电动车,手机换手机,“先到先得、补完为止”规则。
活动补贴标准为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家用灶具、空气净化器等17类家电产品和手机、电动自行车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售价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上述产品若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可按照15%标准补贴)。酒店电视终端补贴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售价的20%,每部补贴不超过500元。电动自行车补贴标准为最终售价的20%,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国标的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
活动通过云闪付APP“惠民生活小程序”发券,同一家电品类票券单身份证号限领取1张。对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享受的所有以旧换新补贴商务部门将全部追回,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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