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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0-00331
文  号:
卫政办发〔2020〕3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2020年功能农产品营销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卫市2020年功能农产品营销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20〕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2020年功能农产品营销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2020年功能农产品营销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国硒砂瓜之乡”、“中国枸杞之乡”、“中国塞上硒谷”等金字招牌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有效激活主体、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提高我市功能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建立现代营销体系,倒逼提升产品品质、生产能力和附加值、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功能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营销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市硒砂瓜、枸杞、苹果、蔬菜、大米、马铃薯、小杂粮、牛肉、牛奶9类特色农产品,坚持品牌引领、调优产业结构,强化品牌驱动、做优产品品质,弘扬品牌文化、提升综合效益,突出品牌效应、建设数字乡村的发展思路,统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调动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能动性,集聚农产品电商、专营店、外阜窗口及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各渠道优势,内联外引,整合资源,打通中卫特色产品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行龙头带动、标准化生产、质量追溯、订单生产和优质优价收购的品质品牌保障机制,确保生产出品质优良的特色农产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按照市场化运作、品牌化营销的总体思路,配套政策支持,狠抓品牌创建、提升、推广,打造高品质、有口碑的中卫特色农产品品牌,以多渠道营销方式,优质优价销售到全国各地。通过电商、专营店、外阜窗口引领,建立中卫特色农产品分等分级产销供应体系,实现大宗特色农产品优品化,特色优质农产品高端化,着力提升中卫特色产业附加值和效益,实现农民来自特色产业的收入增加30%以上,打造新时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新名片。

二、实施内容

(一)组织标准化生产。

硒砂瓜:以沙坡头区香山、兴仁,中宁县鸣沙,海原县关桥等为重点区域,创建硒砂瓜种植基地52万亩,其中:标准化基地42万亩,富硒硒砂瓜基地10万亩,创建富硒硒砂瓜高标准产业示范园10个,预计富硒硒砂瓜产量15万吨,标准化种植面积产量80万吨,7—9月份供应。富硒硒砂瓜主要由宁夏壹玖、康尼健、艺桓农业公司等企业(合作社)组织生产销售。统一使用“中卫硒砂瓜”区域公用品牌和富硒硒砂瓜专用标识,产品经检测达标后统一贴标、统一使用专用包装箱、分批次供应全国主销城市的授牌专营店和天猫、京东、淘宝等线上平台的授权网店。标准化生产硒砂瓜由中卫市香山瓜果流通公司、成义合作社、文兴合作社、砂甜宝合作社等企业(合作社),统一使用“中卫硒砂瓜”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合作社)自有商标销售,主要销往湘豫鄂、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供销集团,市农业农村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蔬菜:以沙坡头区为重点区域,创建蔬菜种植基地4.2万亩,其中:标准化基地1.5万亩,富硒蔬菜基地2.7万亩,创建富硒蔬菜产业示范园2个,预计富硒蔬菜产量4万吨。主要由鼎腾蔬菜流通专业合作社、三芳果蔬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合作社)组织生产销售。统一使用“中卫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和自有富硒商标销售,主要销往广州、深圳、太原、西安、上海等城市。标准化生产蔬菜借助粤港澳大湾区授牌我市“菜篮子”生产基地的渠道优势,围绕设施果菜、拱棚韭菜、速冻蔬菜三大品类,使用“中卫蔬菜”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供销集团,市农业农村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大米:以沙坡头区为重点区域,创建水稻种植基地2万亩,其中:标准化基地1万亩、富硒水稻基地1万亩,创建富硒水稻示范园1个,以宁粳50号等为主推品种,预计产量5000吨。使用“宁夏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合作社)自有富硒商标销售,主要销往银川、漳州等城市。(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中宁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供销集团,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储备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马铃薯:以海原县为重点区域,创建马铃薯种植基地16万亩,其中:标准化基地14万亩,富硒马铃薯基地2万亩,创建富硒马铃薯产业示范园2个,以青薯9号、青薯168等为主栽品种,预计产量1.8万吨,10月到来年4月供应。由海原鸿鑫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合作社)组织生产销售。统一使用“西海固”区域公用品牌和“南月牌”等企业(合作社)自有富硒商标销售,主要销往云南、四川、贵州、广东等地区。(责任单位:海原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小杂粮:以海原县为重点区域,创建小杂粮种植基地7.5万亩,其中:标准化基地5万亩,富硒小杂粮基地2.5万亩,创建富硒小杂粮产业示范园2个,以谷子、糜子、荞麦为主。预计产量1万吨,四季供应。计划由锦彩等企业(合作社)组织生产销售。统一使用“西海固”区域公用品牌和“龙洞沟”、“穗穗顺”等企业(合作社)自有富硒商标销售,主要销往福建、江苏、陕西、山西、山东等地区。(责任单位:海原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供销集团,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枸杞:以中宁县为重点区域,创建枸杞种植基地11万亩,其中:标准化基地7万亩,富硒枸杞基地4万亩,创建富硒枸杞产业示范园3个,以宁杞1号等为主栽品种。预计富硒枸杞产量8000吨,四季供应。计划由玺赞等企业(合作社)组织生产销售。统一使用“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自主富硒商标,产品经检测达标后贴标、统一包装、分批次供应,主要销往全国中宁枸杞专卖店和广州、苏州、杭州、上海等城市,并通过电商平台销往全国各地。(责任单位:中宁县、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供销集团,市自然资源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苹果:以沙坡头区为重点区域,创建苹果种植基地5.8万亩,其中:标准化基地4.5万亩、富硒苹果基地1.3万亩,创建富硒苹果产业示范园2个。预计富硒苹果产量2万吨,9月到来年4月供应。计划由宁夏南山阳光、弘兴达、沙坡头果业等企业(合作社)组织生产销售。使用“沙坡头牌”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自主富硒商标,主要销往西安、上海等城市。(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供销集团,市自然资源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牛肉:预计肉产量6万吨,四季供应。目前规模较大、有品牌、有包装的宁夏夏华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按部位分类生产,以“穆和春”品牌包装销售。年外销量约为1000吨,占总销量比率为1.7%。其余由流通合作社、流通大户销售。计划由华润集团、宁夏夏华肉食品公司等企业(合作社)组织生产销售,使用“穆和春”等企业(合作社)自有商标,主要销往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城市。(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供销集团,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牛奶:预计年产奶量34万吨,四季供应。目前主要依托夏进、伊利、蒙牛、新希望等外地乳品企业收购,约占总产量的85%,其余用于哺乳犊牛、本地酸奶生产及鲜奶零售。计划由乳制品企业组织试点供应鲜牛奶。(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供销集团,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二)深入开展品牌推介。

1.着力加快品牌培育。积极组织申报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地方品牌目录,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保护,鼓励企业(合作社)注册富硒农产品、特色农产品自有商标、设计制作专用包装,通过“中卫硒砂瓜”、“中宁枸杞”、“沙坡头苹果”、“西海固”等区域公用品牌的带动,培育打造一大批叫得响的品牌,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实现提质增效。同时聘请全国知名农产品品牌宣传策划公司,先期对富硒硒砂瓜、富硒蔬菜、富硒大米、富硒苹果在整体品牌形象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四大产业视觉主形象(品牌LOGO)、包装设计、产品差异诉求等,为品牌增添价值背书、信用认证。(责任单位:市供销集团,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

2.着力强化产地推介。7月—9月,结合硒砂瓜、枸杞、苹果等特色农产品成熟收获时间,举办宁夏中卫功能农产品推介活动。邀请农产品电商、专营店、外阜窗口及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各渠道的客商代表,全国知名媒体记者,国内外相关硒产业专家学者及网络达人等,到产地实地考察、参观、评鉴中卫农特产品品质风味及生产情况,广泛宣传推介我市天赐原生的独特优势,提升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加快品牌化进程。(责任单位:市供销集团,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配合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新闻传媒中心,宁夏硒产业公司)

3.着力加大主销城市品牌推广。8月—10月,积极对接主销城市客户渠道,利用商务酒店、连锁超市、专卖店、大型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举办中卫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广会,集中进行宣传推介、产品品尝、现场互动、媒体采访、折扣回赠等活动。通过产地政府领导站台宣传推介,当地电视台、广播、新媒体、知名栏目密集报道推广,在高铁、动车、机场、车站、地铁、公交站台、广场等人员集聚场所投放平面海报,全面深入宣传推介中卫特色农产品生长的独特自然环境、优良品质及营养风味,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氛围。(责任单位:市供销集团,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配合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宁夏硒产业公司)

4.着力强化媒体宣传。围绕 “CCTV国家品牌计划”等品牌形象、品牌故事、品牌话题,充分利用公信度、知名度高的人民网、新华网、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央视、央广、第一财经等知名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和国家、省部级各类农产品节会展会,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推介中卫特色农产品。同时,结合“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百名蔬菜客商进宁夏”、“沙坡头大漠黄河国际旅游节”、“全国导游大赛”“国际旅游小姐大赛”等大型外宣、赛事活动,全面宣传中卫特色农产品品牌文化及功能农产品高端品质。(责任单位: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新闻传媒中心;配合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市供销集团,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三)构建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1.夯实电商直营销售平台。依托2019年政府授权的30多家硒砂瓜特许经营网店,以及自治区搭建的“乡味宁夏”网上销售平台,巩固现有合作电商客户,拓展新的业务渠道,利用“互联网+”方便快捷、关注度高、优质优价的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电商销售,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用品牌将农业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和众多农户连在一起,线上线下同步销售,让更多有包装、有商标、有品牌、高品质的功能或特色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市供销集团,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

2.巩固专供专营销售平台。依托2019年政府授牌的34家专营店渠道资源,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对接合作,签订供销合同,重点围绕有包装、有商标、有品牌、高品质的功能或特色农产品,分区域、分批次销往各大城市。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2020年政府授牌专营店增加到50家。(责任单位:市供销集团,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建立外阜窗口合作平台。依托宁夏(吴忠)在南京、昆明、天津、贵阳、珠海、青岛、武汉等全国35个优质特色产品展示展销窗口,积极对接联系,拓展产销合作关系,重点围绕有包装、有商标、有品牌、高品质的功能或特色农产品,有计划、分区域销往各大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

4.拓展大型批发市场平台。依托与中卫特色农产品有合作关系的北京新发地、重庆双福、武汉光霞果批、长沙红星、上海江杨、广州江南等全国2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设立专销区或直营店,销售硒砂瓜、蔬菜、马铃薯、苹果等大宗特色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进度安排

(一)摸底调查阶段(2020年2月—4月)。

各县(区)政府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深入辖区重点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合作社)进行调研,摸清特色农产品产量及销售区域,分析研判市场需求,征求意见建议,指导制定生产计划和销售方案,支持推行订单生产。(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二)组织生产阶段(2020年4月—7月)。

各县(区)政府结合功能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乡镇、村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落实生产基地(园区)建设任务。县(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技术培训,开展试验示范,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技术规范。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和宁夏硒产业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到基地协调落实订单生产,指导开展品牌培育,支持硒土壤和产品含量监测,跟进指导营养强化具体技术措施,确保生产出高品质富硒产品和特色产品。(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粮食和储备局)

(三)营销推广阶段(2020年月6月—12月)。

根据各县(区)特色农产品成熟上市时间,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商务、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各县(区)政府,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开展产地推介、主销城市品牌推广、媒体宣传,全方位对接电商、专营店、外阜窗口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渠道,深入开展推介营销、产品信息发布、市场维权打假等工作。(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供销集团,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硒产业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功能农产品营销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宣传、财政、公安、交通、商务、文化旅游、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供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摸底调查、组织生产、营销推广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各县(区)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以赴抓好中卫特色农产品营销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按照《2020年中卫市功能农业发展推进方案》要求配套资金,重点从营销策划、品牌宣传推介、销售渠道建设、外销窗口设置、防伪商标及包装、冷链物流等环节进行补助支持;县(区)财政重点从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技术培训、标准化生产、产品认证、品牌培育等方面予以补助支持;市、县(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资金支持。市、县(区)各部门要在政策支持上形成合力,全力支持中卫特色农产品营销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考核评促机制,将中卫特色农产品的营销工作列入各县(区)、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特色农产品营销工作推进情况的考评监督,及时通报评促,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图文解读:

图解《中卫市2020年功能农产品营销方案》

文字解读:

媒体解读:中卫出台方案促功能农产品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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