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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5/2022-00003
文  号:
卫创新办发〔2021〕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
市科学技术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4月2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卫创新办发〔2021〕1号

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卫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精神,提升我市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助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中卫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中卫市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1.中卫市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主要任务指标分解一览表(2021-2025年)



中卫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中卫市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卫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为目标,以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为手段,以深化科技创新综合改革、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为根本保障,按照科学施策、典型带动、鼓励跃升、激励进位的原则,整合创新资源,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效能,发挥科技创新在县域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自治区科技创新统计监测评价标准,将各县(区)划分为A、B、C 三类,其中得分80分(含)以上为A类,得分60分(含)-80分的为B类,得分60分以下的为C类。两县一区在2020年度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2019年度数据)测算基础上,到2025年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完善,科技创新对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有力,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沙坡头区、中宁县由B类跃升为A类,海原县由C类跃升为B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

各县(区)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研究制定县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和发展举措。建立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形成机制,紧紧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和社会发展方面关键技术瓶颈,广泛征集科技需求,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需求库和项目库。

(二)推动产业技术创新

鼓励支持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引进,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集成示范,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开展东西部与国际科技合作,加强区外先进技术的引进集成再创新。引导企业与区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围绕全市主导产业,由龙头企业牵头,联合区内外优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带动全产业链创新升级。到2025年全市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60家以上。

(三)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与区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服务、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活动。积极引进区外新型研发机构在各县(区)设立分院分所,搭建高层次人才引进新载体,培育产业技术创新新引擎。到2025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55家,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15家,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达32家以上,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80家,建成新型研发机构5家以上。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加快科技咨询、科技评估、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专业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综合服务机构发展,吸引区外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或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在县(区)设立分支机构。同时根据企业、产业技术需求,充分利用宁夏技术市场,组织专家开展经常性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成果推介等活动,提供线上线下成果对接服务,形成常态化产学研合作推进机制。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财政科技资金引导,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推动与区、市级金融机构合作,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加快科技投资风险补偿机制、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建设,推进科技金融模式创新。到2025年全市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5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0项以上。

(五)推进科技园区发展

1.加快推进高新区建设。加快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创新。加大园区科技创新力度,开展园区科技创新绩效考核。中卫高新区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不断完善产业链。围绕云计算和大数据、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医药精细化工等特色产业,构建以专业园区为主导空间载体,以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带动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中宁高新区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持续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取得新进展,锰基材料和枸杞健康产业主导地位更加突出,产业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打造新材料、枸杞、新能源及现代服务等4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全力推动中卫、中宁高新区由自治区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2.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以提升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构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体系。中宁县围绕枸杞产业,培育建设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中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围绕枸杞产业、肉牛产业、奶产业等,按照“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三个圈层布局建设,集聚科技、人才、资本、政策等创新资源,发挥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技术转化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等功能,培育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引擎,以科技创新推动生态保护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驱动、高端引领、智能式信息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创业高地。加大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集成示范,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县域农村创新创业、科技特派员孵化、农业科技综合服务的有效载体,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示范样板。

(六)壮大创新人才队伍

围绕云计算和大数据、交通物流、文化旅游、新材料和新能源、冶金制造和精细化工、功能农业等六大重点特色产业,广辟人才引进渠道,积极推广“周末工程师”“假日专家”“候鸟式专家”等形式,突出企业主体,加强柔性引才、精准引智。落实好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在生活补贴、工资待遇、住房支持、医疗保障、子女教育、配偶安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积极推荐纳入我市相关人才计划,在创新创业方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院士和国内外专家在科技园区建立形式多样、实用高效的“专家(教授)工作室(站)”,研究完善人才交流支持政策,为引进人才交流合作提供保障。加大在乡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培养本土化科技特派员、专业化技术人才。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全市科技特派员人数达到500名以上。

(七)开展科技服务民生行动

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吸引区内外高水平“双创”机构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土壤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等民生行动提供科技支撑。实施科技惠民计划,示范推广食品药品安全、疾病防治、污水集中处理、农村环境治理等技术。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的政策措施,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助推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等,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开展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加大科普工作投入,加强科普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科普教室、科普工作站等教育基地。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科普宣传形式,积极构建以专业媒体为主导、各类社会传播载体为辅助的科普传播网络。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载体,开展科普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等特色科普活动。

(八)强化政策落实落地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已出台的有关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构建县级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体系,建立政策落实督查机制,面向县域企业加强政策培训解读,推动普惠性创新政策进乡镇、进企业、进乡村。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各类创新平台的奖补、科技金融等政策,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对县域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通过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创业大赛、扩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资金池规模等方式,引导财政资金向县域创新工作倾斜。自治区对评价结果由 B 类跃升到A类的县(区)给予 100 万元额度激励资金支持,评价结果由C类跃升到B类的县(区)给予50万元额度激励资金支持;同类别内排名每提高 1 个位次的给予25 万元额度激励资金支持,排名进位激励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年度既获得进位、又实现跃升的,激励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争取市财政按照自治区补助标准进行适当配套,激发县(区)争先创优的动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树立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理念,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局发展的核心位置,建立适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体系,科学谋划创新发展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县(区)主体作用,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机制,健全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创新投入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创新驱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优化创新创业资源,加强对县域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县域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建设。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县(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县域科技创新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大力培育县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典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营造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基层科技管理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县(区)科技部门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 管理高效、服务规范的基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队伍。鼓励县级科技部门开展互助互帮活动,共享创新资源和发展经验。


附件2

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主要任务指标分解一览表2021-2025年)


序号

指标名称

沙坡头区

中宁县

海原县

合计

1

全社会R&D投入强度完成率(%)

100

100

100


2

本级财政经费投入年度增长率(%)

35

30

35


3

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公共支出比重(%)

1%

1%

0.5%


4

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科技管理部门资金(不含上级预算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万元)

800

800

600

2200

5

有研发活动规上工业企业在规上工业企业中的占比(%)

50

50

50


6

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个)

0

1

0

1

7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家)

30

20

5

55

8

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家)

8

5

2

15

9

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家)

20

10

2

32

10

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家)

100

65

15

180

11

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个)

10

4

1

15

12

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个)

25

15

3

43

13

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个)

2

2

1

5

14

自治区众创空间(个)

4

4

2

10

15

国家星创天地(个)

11

2

2

15

16

新型研发机构(个)

2

2

1

5

17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个)

2

2

1

5

18

科普基地(个)

6

6

3

15

19

成果转化项目(个)

40

40

20

100

20

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个)

10

10

5

25

21

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万元)

5000

5000

2000

12000

22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件/万人)

6.0

2.5

0.05

4.0

          备注:第4项、20项、22项按年度完成任务赋分。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中卫市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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