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的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小学非寄宿生312.5元/学期,小学寄宿生625元/学期,初中非寄宿生375元/学期,初中寄宿生750元/学期。
申请流程:每学期开学初,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申请。
发放方式:由学校初审、公示,教育局审核、财政局复核无异议后,资助资金由学校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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