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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4/2018-25695
文  号:
卫工管发〔2018〕20号
发布机构: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11月1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工业园区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第十五督导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工业园区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第十五督导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卫工管发〔2018〕20号

园区各企业:

《中卫工业园区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第十五督导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中卫工业园区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第十五督导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83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工业园区落实国务院安委办

第十五督导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安委办《挂牌督办通知书》(宁安办督〔20182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对国务院安委办第十五督导组发现隐患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卫安办发〔2018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国家、区、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确保巡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任务

(一)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隐患问题

1.丙烯储罐区A号罐消防第二层喷淋管线冻裂;

2.地下消火栓锈蚀严重,丙烯、酸卸车场工艺防静电跨接线施工不规范;

3.岗位员工应急演练培训不够,应急反应慢,救援队伍处置程序不正确,防护装具配戴不全,消防车未配阻火器,随车水带接口锈蚀问题等。

责任单位: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

整改时限:20183月24日前

(二)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隐患问题

1.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工作措施;

2.煤气管控措施不到位;

3.钢水接收跨下炼钢烤包区域、高炉出铁水口等部位无有效隔离防护设施,工作人员随意穿行等重大隐患。

责任单位: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整改时限:20183月24日前

(三)宁夏正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隐患问题

1.消防栓和消防管道缺水的问题;

2.干式除尘系统均末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属于粉尘涉爆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宁夏正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183月24日前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督导组督导发现了部分企业许多隐患问题,这充分说明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漏洞和隐患。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整改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切实将各项隐患整改到位。

(二)突出问题导向。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被督导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逐项“销号”整改,以问题整改带动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坚持举一反三。园区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发现问题情况,全面开展一次自查活动,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同时要积极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督导成果,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被督导企业务必于3月24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园区管委会(含电子文本),逾期未报或问题整改不到位、走过场的,将予以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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