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中卫工业园区 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
卫工管发〔2015〕5号园区各企业: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园区管委会根据中卫工业园区实际,制定了《中卫工业园区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中卫工业园区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5年1月19日
附件
中卫工业园区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年”活动和安全第三方托管为契机,通过法律法规学习、事故案例分析、现场教学、典型介绍、座谈交流等形式,严密组织,科学施教,严格考核,规范发证,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全面普及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全面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的程序,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形式
(一)园区管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干部。对园区管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培训,采取由区、市安监部门统一计划,统一组织,集中授课和考核的形式。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采取由市安委会下达培训指标,市安监局和园区管委会组织,委托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市安监局考核的形式。
(三)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危化品、冶金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和考核的形式,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困难,可向市安监局提出申请,具体指导并协调师资参予教学和考核。
三、培训内容
不同的培训对象有不同的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培训内容参照在全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贯培训班上印发的教材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三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四是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五是所从事工种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六是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七是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八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九是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十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十一是有关事故案例;十二是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培训时间
按照“全年分阶段、阶段抓重点”的培训思路,分类分期分批实施,重点抓好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四落实。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危险化学品、冶金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企业作为安全培训责任主体,要将全员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依托安全第三方托管机构、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本单位其它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健全培训档案;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所需资金,以及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费用。培训应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在保证教学计划、学时的基础上,灵活多样、不拘形式;可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播放影碟、集中授课或分时段授课等形式进行。
(二)加强调度,狠抓落实。一是各企业要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编制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于1月底,将具体培训计划上报管委会(联系电话:7068892);二是各企业注意与管委会加强沟通,及时反映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在每季度上报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中涉及季度培训组织情况;三是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我市要求的格式建立健全全员培训工作档案。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管委会将会同市安监局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等,对不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持证上岗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