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中水回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卫工管发〔2021〕58号园区各企业、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
现将《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中水回用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中水回用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安排部署,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工业园区绿色、循环、高质量发展,实现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中水长期稳定回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园区用水现状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现建有日供水10万m³自来水厂一座,日处理3万m³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1.5万m³中水厂一座,其中中水厂实际最大日处理能力为1.2万m³。
2020年园区实际供水量为3060万m³,其中生活用水为122万m³,工业用水为1738万m³,公共绿化为1200万m³。污水排放量为456万m³。
二、宁夏部分地区工业水价比较
经调研,到2020年,宁夏境内部分地区工业供水价格如下表。
三、中水回用计划
(一)中水处理方式
企业污水通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一级A标准,再输送至中水厂,按照“预处理+超滤反渗透+MVR蒸发结晶”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利用管道加压供给用水企业。
(二)中水出水水质
(三)中水回用分配方式
按照《中卫工业园区扩区调位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再生水利用应按照“谁排放谁回用、谁取水谁回用”以及“以水定产”原则进行回用。
现中水厂每天最大出水量为1.2万m³,每年产生中水量约360万m³,中水价格为6.74元/m³。为确保360万m³中水全部回用,每家企业按照年工业用水量的15%,污水量的25%分配中水,预计每年可回用中水375万m³,基本能实现园区中水回用目标。
四、实施保障措施
(一)集中回用中水。因园区中水管网敷设率低,地势高差大,每家企业输送中水难度大,现采取部分企业集中使用中水,其它企业分摊中水成本的方式,保证中水全部回用。
(二)按取水排水量分配中水。每月结算水费时按照实际工业用水量的15%,污水量的25%核定中水量,中水价格6.74元/m³,剩余工业用水量按照工业供水价格收取。
(三)中水回用价格比较。
(四)实施惩罚性水价。严格执行《关于调整中卫工业园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卫价发〔2016〕26号)有关要求,超定额用水30%以内的在基本水价基础上加价50%,水资源费在规定标准上加价1倍征收;超定额用水31-50%部分加价100%,水资源费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加价2倍征收;超定额51%以上部分加价150%,水资源费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加价3倍征收。市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实施起始时间。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实行,由各企业上缴水费时一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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