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中水回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卫工管发〔2025〕11号市直有关部门,园区各企业:
为推动园区中水厂与用水企业自行协商中水供应价格,完善工业园区中水交易市场化运行机制,现决定对《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中水回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工管发〔2021〕58号)进行废止。
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被废止的文件不再执行。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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