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工管发[2018]88号园区各企业、市环保局工业园区分局、有关单位:
历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表明,秋冬季是我市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时期。为切实做好中卫工业园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党办发〔2018〕107号)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园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以燃煤小锅炉淘汰、扬尘污染管控、工业污染治理为重点,深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大气污染同防同治工作机制和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园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燃煤污染控制。华御、蓝丰等使用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的企业,要严格控制燃煤总量。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要停止运行,并列入集中供热计划。市环保局工业园区分局要加强燃煤锅炉运行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企业露天堆放的物料要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无组织污染物的排放。各类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6个100%”要求,已停工工地和裸露空地要落实“全覆盖”、“全冰冻”措施。所有在园区从事渣土、砂石料运输的车辆必须安装全密闭装置,从严查处物料运输车辆道路遗撒和恶意倾倒行为。落实园区道路抑尘保洁措施,开展园区主干道路全天候清尘保洁,有效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强化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禁止私自焚烧垃圾、枯草。市环保局工业园区分局要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对面源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
(三)加强重点污染源整治。园区各企业要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要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漏排和恶意偷排的企业,不手软、不姑息,一经发现,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园区企业应互相监督,鼓励举报奖励,强化社会监督、公众参与,有效打击不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紧抓落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赢蓝天保卫战这项政治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要认识到冬季大气污染工作是全年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和难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务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冬防”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防尘治霾”等相关知识和大气污染防治典型案例的宣传。动员广大职工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过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强化监督,层层传导。市环保局工业园区分局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确保企业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和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从严从重依法予以处罚。
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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