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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4/2019-00013
文  号:
卫工管发〔2019〕24号
发布机构: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7月3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工业园区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工业园区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通知

卫工管发〔2019〕24号

园区各派驻机构、各企业:

现将《中卫工业园区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卫工业园区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2018年-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卫市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精神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园区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工作,按期达标完成工作任务,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0)》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登记和管控。2019年底前,充实园区生态环境分局人员,切实发挥其作为园区环境保护主管机构的职能;2020年底前,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健全园区土壤污染防治台账。

二、工作任务

(一)充实市生态环境局园区分局人员,发挥主管机构作用,履行监管职责。

要及时沟通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其充实园区分局力量,按编制配备人员,使其尽快承担起属地监管作用,履行监管责任,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园区土壤污染防治的摸底登记和日常监管工作。

责任局室(单位):市环保局园区分局

配合单位(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二)加大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力度。

市环保局园区分局要根据园区企业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统一报备至市生态环境局,并要求名单内企业每年对其用地土壤进行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报送至分局留档;加大对土壤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衔接,对确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园区公安分局,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局室(单位):市环保局园区分局

配合单位(单位):市公安局园区分局

(三)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市环保局园区分局要加强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宣传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应当主动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要吸取园区企业发展过程中已出现的惨痛教训,交流防治经验,研讨防治办法,宁夏中盛新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及园区各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

责任局室(单位):市环保局园区分局、园区各企业

(四)加快园区危废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

2019年6月底,建成运营中卫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项目。要严格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及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质保量建成投运,市环保局园区分局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园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责任局室(单位):宁夏宸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市环保局园区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园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团队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要带头学习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做到心中有法、脑中懂法、做事合法,切实落实好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切实履行园区环境保护监管职能。市环保局园区分局要尽快发挥作用,履行好园区的属地环境保护监管职能,监督管理园区企业推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任务,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三)按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环保局园区分局要主动与市生态环境局对接,请示协调解决当前工作的难题,发挥上级部门的专业力量和技术优势,突破园区环保监管瓶颈,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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