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第19项整改任务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小组的要求,现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19项整改任务验收情况公示。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19项整改任务:
关于“中卫市工业园区人工湿地植物种类少,且4、5、6号湿地基本没有植物,人工湿地未按设计要求使用表面曝气设备,湿地排污口在线监测设备至今未完成验收,无法对出水水质进行有效监测。”的问题。
责任单位:
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整改措施:
由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针对中卫工业园区人工湿地种植植物、曝气、在线监测设备验收的问题,督促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推进问题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
4、5、6号湿地共采购种植5000个1000*1000*5mm生物水草,湿地植物已得到修复保护,曝气机安装使空气中的氧充分被溶解和吸收,提高了氧转移效率和充氧能力,提高了湿地生态环境的抗风险能力。湿地排污口在线监测设备已完成验收,能够对湿地排污口出水水质进行有效监测。
验收情况:
已全面落实整改方案中的各项整改措施,4、5、6号湿地生物水草已采购种植,曝气机已安装,湿地排污口在线监测设备已完成验收,经组织现场验收,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955-7068888
联系地址:宁夏中卫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二楼经济发展局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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