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本级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的要求,现将中卫市本级2021年度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下达与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市本级直达资金共下达73879.44万元,其中:中央安排62836.36万元,自治区安排11043.08万元。按资金性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共69960.36万元,其中:中央安排59971.46万元,自治区安排9988.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共3919.08万元,其中:中央安排2864.90万元,自治区安排1054.18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
市本级直达资金支出截至11月23日,总支出金额为67540.17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5627.8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912.35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2。
市本级参照直达资金共下达4727.10万元,支出2291.93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3、4。
附件:1.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分资金)
中卫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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