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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9/2021-00262
文  号:
卫财函〔2021〕130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1月05日
标  题:
中卫市财政局2021年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要点

中卫市财政局2021年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要点

卫财函〔2021〕130号

2021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财政厅的指导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着力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有效的推进了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及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年内组织党组中心组学法、党史学习教育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58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考试2次,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创新运用“六个课堂”载体,着力让领导党建“主课堂”明方向、科室负责人“大讲堂”作表率、支部活动“红课堂”重引导、专家理论“活课堂”拓眼界、财政知识“微课堂”强根基、网络知识“分课堂”增学养,重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

(二)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强化对依法理财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审定了《中卫市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中卫市财政局四清单一办法》等,明确了各科室普法责任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将法治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主要负责人坚持年度述职述法,建立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例行学法制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中心组集体学法计划,班子成员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到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

(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是制定了《市财政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财政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主要负责人组织领导班子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形成党组会议纪要。二是在办理《2020年全市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市及本级预算草案报告》《中卫市财政“十四五”规划》《中卫市国有资本“十四五”规划》时,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实施,特别重要的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三是草拟《中卫市本级与沙坡头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中卫市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卫市本级与沙坡头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中卫市市级教育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中卫市市本级与沙坡头区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后执行,明确了市本级与县(区)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高了县(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财政工作涉及企业、个人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经济关系是摆在财政部门十分重要的任务。一是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化解中小微企业债务8.45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快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回笼。二是依法处理对财政资金不合理诉讼。对“市跃鑫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诉讼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行政撤销及行政补偿案”“郑州市中院强制执行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案”“郑州市中院扣划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案”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对上诉人提出的相关诉讼事项进行了梳理,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将举证材料等提交市、区人民法院以及郑州市中院、河南省高院、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有效维护了财政资金安全完整。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由分管领导代表主要负责人出庭3次。四是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详细做好调查核实,认真分析判断,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处理。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及时组织局机关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证考试,34名干部获得执法证,占在职在编人数的65%,实现了执法人员全部持证执法。二是严格按规范程序文明执法。实施现场财政监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文书送达等执法行为,均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参与,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全程佩戴执法证件,对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实现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从执法程序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各个方面均作出记录。四是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部门、单位、服务对象、市民代表,介绍市财政局基本情况、法治财政建设开展情况、宣讲政府采购规定、参观宣传园地,与服务对象互动,认真听取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打造阳光财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财政职能和工作实际,业务科室分别开展在会议培训、现场指导、工作布置、政策落实、财政资金拨付、监督等具体环节进行普法。二是制定了《中卫市财政局民法典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中卫市财政局2021年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广场、社区等进行宣传活动,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乡村振兴”“财政惠民政策”“减税降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领域重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展开。三是设立宣传展板7块,条幅8条,发放民法典彩页、财政法规惠民政策宣传资料共1000多份,充分利用局机关电子字幕、电子屏滚动播放财政惠民政策视频,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积极贯彻落实财政政策制度和规定,既增加了财政惠民政策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又树立了财政部门便民服务、心系群众的良好形象。四是组织观看法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营造干部坚守法律纪律底线,增强法律自觉和行动自觉。

(七)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按照自治区、市政府工程建设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中卫政府采购领域实际,及时制定并印发了《中卫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设立专项治理办公室,制定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职办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同时将专项治理的目标、内容和措施、制度上墙,添置了相关设备。三是组织市本级各单位开展自查,对2017年至2020年限额以上的378个政府采购项目,随机抽取了市交通局等10个单位的10个采购项目抽查,对市直部门66个采购项目开展了重点检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专治办。四是及时向市专治办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配合做好自治区专治办对市直部门单位的检查工作。五是分阶段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按照自治区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工作要求,今年7月1日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全部采用“电子标”,8月1日起,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采购的项目全部采用“电子标”,9月1日起,采购人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采购的项目全部采用“电子标”,2022年1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采用“电子标”不再采用“纸质标”方式。六是配合市专治办对部分市直部门和县(区)进行了多次巡查,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政府采购移交线索,强化了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八)扎实做好会计管理工作。一是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针对会计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引导会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强化服务,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督促会计人员坚持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作假账,不断提高职业操守。二是加强会计技术资格考试诚信建设。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同时履行考试承诺制度,给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圆满完成2021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制定财政监督计划,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和政府采购领域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和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处罚决定进行网上公示,推动联合惩戒。四是规范会计人员行为。落实《关于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限制各类失信会计人员从业行为,鼓励各单位优先聘用信用良好的会计人员,鼓励在职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五是加强内控建设和会计制度培训。组织对会计人员进行内控业务、资产报表、预算决算报表编制培训,提升会计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人员网络系统继续教育考核机制,实行继续教育学分制,学分未完成的不得报考会计高级技术职称。六是严格会计人员注册登记审核,采取个人填报,单位审核上报,市财政局终审的“一报两审”流程,层层审验把关,确保会计人员信息质量。七是采取抽查方式对六家代理记账公司进行检查,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以此促进会计工作秩序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依法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具有法律专业的执法人员欠缺。二是全市在职会计人员中有部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三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年工作安排

下一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市党委政府有关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为推进法治中卫、法治财政提供有力保障。

(一)继续加强党组对全面依法治财的领导。健全党组领导全面依法治财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重要法治工作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推进党领导依法理财制度化、法治化,着力解决好法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结合财政工作特点,适时调整权责清单,编制本部门权责清单,合理划分市财政与县区财政支出责任和财政事权,经有关政府研究同意后认真执行,并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粮食流通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乡村振兴、财政惠民政策、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等政策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四清单一办法”工作机制,利用法律八进活动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

(四)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完善政府采购领域长效监督机制。结合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进电子化评标在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中采用,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合理设置政府采购不相容岗位,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范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建立各环节全过程内部控制和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强化内控管理机制。

(五)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确保所有重大财政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涉及财政行政诉讼,合同审查等重要事项应按程序提交到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室审核,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加强事前审核,对代理记账机构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继续做好负面清单工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完善会计、政府采购信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录入工作。



中卫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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