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9/2022-00089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8月22日
标  题:
中卫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科研活动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中卫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科研活动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本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促进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科研活动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科研活动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卫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