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自治区财政厅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2〕51号)有关要求,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中卫市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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