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中卫市“金融顾问”团队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国资委、数据局,市属各国有企业,中国人民银行中卫市分行、中卫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区)财政局,银行机构:
近年来,随着中卫市经济持续稳步增长,重大项目加速落地,企业融资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日益多样化。为进一步整合金融人才资源、优化金融服务供给,组建“金融顾问”团队,为企业、重大项目及“项目秘书”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目的
“金融顾问”团队将致力于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重大项目的资金筹措提供专业建议,助力项目顺利推进;为“项目秘书”提供咨询服务,着力解决“政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中卫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团队构成
(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二)协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卫市分行、中卫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区)财政局
(三)成员组成:36名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一)市财政局
1.统筹规划。负责团队的组建、管理工作,确保团队高效运作。
2.政策指导。提供金融相关政策支持,确保团队工作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战略。
3.资源调配。协调各方资源及与相关部门间的沟通联系,保障团队工作顺利开展。
4.监督评估。定期收集、反馈、评估团队工作成效,提出改进建议。
(二)中国人民银行中卫市分行
1.政策支持。向“金融顾问”成员提供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确保其准确把握国家金融政策导向。
2.业务指导。协助“金融顾问”成员解决金融业务中的专业问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配套服务。提供企业征信查询、企业开户咨询、企业外汇政策咨询及业务办理等服务工作。
(三)中卫金融监管分局
1.合规监管。指导“金融顾问”成员遵守金融监管要求,规范金融业务操作流程,防范金融风险。
2.风险防控。协助“金融顾问”成员识别和应对金融风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
3.政策落实。组织开展金融监管政策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提升“金融顾问”成员的合规意识和业务水平。
(四)各县(区)财政局
1.需求对接。深入调研辖区内企业及重大项目的金融需求,建立需求清单,及时向“金融顾问”团队反馈,确保服务精准对接。
2.资源整合。统筹协调辖区内企业、重大项目、银行及相关部门资源,为“金融顾问”成员提供数据支持、政策解读等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3.监督评估。配合市财政局对“金融顾问”团队的工作成效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反馈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服务质量。
(五)“金融顾问”成员
1.融资咨询与规划。深入了解企业及重大项目的融资需求,结合市场形势和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专业的融资建议,包括融资方式选择、融资规模确定、融资成本控制等。
2.融资方案设计。协助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涵盖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确保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风险评估与预警。对企业的融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分析潜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提供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
4.政策解读与指导。及时向企业宣传解读国家和地方的金融法规和政策,帮助企业把握政策机遇,争取政策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四、成员素养
(一)专业素养。“金融顾问”成员具备扎实的金融专业知识,熟悉金融市场运作规律,掌握多种融资工具和金融产品。在金融机构或相关领域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融资项目操作经验,参与过企业融资或重大项目资金筹措工作,熟悉融资流程和风险防控要点。
(二)沟通能力。“金融顾问”成员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项目秘书”等各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准确传达金融政策和融资建议。
(三)敬业精神。“金融顾问”成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和“项目秘书”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金融咨询服务。
五、工作机制
(一)工作方式。“金融顾问”成员实行不脱岗、弹性工作制,在正常履行所在单位职责的同时,通过定期走访、线上咨询等多种方式,按照项目属地化服务原则,为“项目秘书”提供“一对一”或“一对二”金融服务。在此基础上,主动拓展服务覆盖面,全面了解全市企业及重大项目的金融需求,建立“一对多”综合服务模式,为有需求的企业、项目及其它“项目秘书”提供包括融资对接、风险防控、政策宣导在内的专业化咨询服务。
(二)服务期限。“金融顾问”成员服务期限为2025年—2027年,共3年。期间,每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填写《中卫市“金融顾问”季度工作台账》并发送至zwjr2019@163.com邮箱中,非特殊情况不作调整。
(三)工作保障。中卫市财政局将为“金融顾问”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积极搭建便捷高效的跨部门协作平台,确保顾问们在工作期间无后顾之忧,与地方政企沟通无间,让金融专业知识迅速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澎湃动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组建中卫市“金融顾问”团队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金融顾问”团队提供工作支持,为团队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对选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其能够正常投入团队工作,同时为团队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二)加强沟通,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加强与“金融顾问”团队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经济金融工作中的问题和需求。团队成员要主动与各政府部门及企业对接,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有效的金融服务。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对中卫市“金融顾问”团队组建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金融顾问”团队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氛围,推动全市金融工作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七、联系方式
中卫市市财政局 :马海萍, 联系电话:0955-7067895
中国人民银行中卫市分行:段滨,联系电话:0955-7025109
中卫金融监管分局:赵媛媛, 联系电话:0955-7028100
沙坡头区财政局:李 娟, 联系电话:0955-7674870
海原县财政局:马金娜, 联系电话:0955-4016800
中宁县财政局:陈 敏, 联系电话:0955-5024053
中卫市财政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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