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市财政切实发挥财政职能,把职业教育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我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实施职业教育“三免”政策。自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市财政对中卫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全部实行免费教育,即:免除学费、课本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学费2000元,书费420元,住宿学生每生每年400元,并将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是全面落实学生助学金政策。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1500元。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资助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是补助外聘教师工资。自2009年起,市财政对职业学校41名外聘教师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每年按10个月计算)给予经费补助,并纳入年度预算。自2017年起,外聘教师经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
四是支持职业学校示范校建设。为推进职业学校示范校建设,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校舍维修改造、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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