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委托4家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市本级115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查核实。本次清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清理阶段,由各单位组织对本单位的往来账款、实物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在清查基础上,形成清查清单,确保单位账卡、账实、账表、账账相符;二是核查核实阶段,在单位自查基础上,由市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现场到各单位,对单位自查形成的清查结果进行核查核实,并形成清查报告和鉴定报告。三是处置核销阶段,各单位根据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清查及鉴证报告,对本单位清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务必确保账表、账账、帐卡、账实相符。此举将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有效解决个别单位资产账实不符和长期挂账的问题,规范和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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