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市财政将积极建立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扶贫资金保障机制,确保资金按时足额保障到位。
截止目前,自治区下达我市扶贫专项资金64133万元。其中:沙坡头区9571万元;中宁县11528万元;海原县43005万元;市本级专项资金29万元,为国有贫困林场项目资金。
近日市本级将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全部下达到沙坡头区。沙坡头区也按规定全部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其中:沙坡头区扶贫办9100万元,发改委120万元,统战部351万元。
指标下达后,我局积极主动与扶贫办联系,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全面落实扶贫项目资金“三级”公示公开制度,将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按时完成了扶贫资金监管系统数据录入、指标分解等工作,并逐一落实到人。同时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扶贫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扶贫资金实现全过程、动态化、穿透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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