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卫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中卫市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市总体目标,积极发挥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引领作用,强化职能职责,落细落实组织保障、宣传引导、资金支持“三篇文章”,坚决守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命线,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日前该局成功创建成为自治区和中卫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强化组织保障。自觉承载自治区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中卫市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目标认同,因势利导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干,印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靠实责任。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综合运用工作信息、微信群等方式,宣传先进典型,发布创建信息,传播民族文化,营造内外相通、社会关注、文明助推的浓厚氛围。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标准,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和亮点工作及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实施干部职工评议、考核细则评估、领导小组评定“三位一体”考核办法,强化督查督办,严格结果运用。
营造浓厚氛围。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和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民族政策内容,中心组成员围绕专题交流发言。在机关办公楼周围及门厅走廊设计了开放式主题建筑、宣传标语和展牌,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与机关党建、精神文明、法治财政等内容有机衔接,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格局。围绕减费降税政策宣传、“城市双创”、扶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4+X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邀请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作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理论与实践》专题讲座,印发《民族团结应知应会手册》,制作了宣传片和主题展板。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民族团结政策知识测试,人人手写学习心得体会。
落实资金保障。按照人均标准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和离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奖,足额安排开斋节慰问、宗教人士培养、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等。认真落实民贸民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统筹安排扶贫资金1.68亿元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落实“离土”脱贫扶持政策,全市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资助。积极兑现符合“离土”脱贫扶持政策补助条件的培训补贴资金和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产业贷款贴息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