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卫市财政、税务、人社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自治区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运行21条”财政政策,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有效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是降低服务业小微企业经营成本方面。2019年度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批发零售、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共5626户,合计缴纳增值税8058万元,按照自治区本级留成部分按照20%补贴核算,2个月预计补贴资金269万元。
二是疫情阶段落实减税政策方面。截至4月24日,全市税务系统共为771户纳税人减免税收1429万元。其中,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52万元;直接减免增值税42万元;减免房产税552万元,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783万元;符合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涉税金额1371万元。
三是疫情阶段落实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减免政策方面。截至4月24日,全市税务系统共为1373户次缴费单位减免社保费5957万元,其中,为84户大型企业减免征收社保费1551万元;为1289户次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保费4406万元;为1524户次缴费单位减免医保费1310万元。
四是为企业办理缓征业务方面。截至4月24日,全市税务系统共为65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涉及金额7450万元;为16户社保缴费单位办理缓缴社保费36万元
五是为承租企业实行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份租金减50%,2月-3月租金全免,共减免23.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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