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规范预算单位电子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明确财务人员工作职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市财政局三项措施确保电子印章规范化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电子印章的制作和存储。各预算单位的电子公章、法人章、经办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预算单位管理和使用,市财政局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有关要求制作加密电子印章。
二是严格规范电子印章的备案。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的电子公章实行互为备案制,在本系统的电子印章服务器中导入三方的电子公章、法人章、经办章;预算单位的电子公章、法人章、经办章在对应的代理银行进行备案,办理业务时进行签章校验。
三是严格规范电子印章的发放和使用。各预算单位经办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财政部门办理电子印章的制作、变更和挂失业务,指定专人进行电子印章的管理,财政部门按照预算单位电子印章的申请制作电子印章,并严格按要求发放电子印章签名证书。
加强电子印章的管理可以使用印过程更安全、完整和规范,线上用印流程情况都会被记录下来并随时可以在线调取、检查和统计,所有信息都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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