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1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定规定》(宁政办发〔2020〕57号)精神,强化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市财政局积极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按照“全面覆盖、应登尽登”原则,将占有和使用市本级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的宁夏众和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范围。
目前,市财政已完成产权登记系统申报,并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通过,将换发新版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将为提升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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