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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五项措施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

2021-06-08 来源:中卫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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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到实处,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截至目前已累计统筹盘活2019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1.42亿元,统筹用于支持疫情防控、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及社会稳定,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效统筹整合。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内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

二是全面摸清摸实底数,定期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市本级预算部门存量资金情况开展全面清查,详细摸排存量资金规模、构成、性质和结存期限,确保底数清,数据准。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三是从严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从严控制一般公共预算结转项目,可不结转的项目不再结转。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机制,严格控制部门(单位)专项资金项目个数,编制部门预算时,遵循“先动用存量,再安排增量”的原则,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单位),相应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四是统筹使用,突出保障重点。按照“打破基数、统筹安排、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的原则,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推进跨部门资金的清理整合统筹使用。

五是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对统筹使用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杜绝借资金统筹之名平调、借用、挪用或转移财政专项资金,对在资金整合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及时进行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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