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中卫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紧紧围绕“12345”工作思路,抓收入、保重点、促改革、转作风,科学依法经营财政,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5亿元,增长5%;全口径支出195亿元以上,增长1%。民生支出占比75%以上。争取项目资金200亿元,增长33.3%。深化国企改革,国有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力争分别增长10%。
强组织,树牢“一盘棋”意识。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方方面面。自觉做到“财”服务服从于“政”,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慎终如始体现“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鲜明内涵和时代属性。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汇报全面从严治党、财政预算执行、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常态化汇报自治区财政厅领导批示、各类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及收支执行情况。加大与税务、人民银行及相关部门联系,一月一调度、一季一会商,分析研判解决突出问题、对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每月向县(区)党政主要领导通报财政收支情况,督促县(区)财政就乡镇、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加大督办力度。
抓收入,突出“两大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壮大财源和组织收入“两个能力”建设,大力培植财源、努力开拓财源、积极涵养财源。重财源。围绕区、市重点产业布局,优化营商环境,稳住现有财源;支持招商引资,引进新增财源;灵活处置资产,变现存量财源;推动项目落地,形成投资财源,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财源壮大协同发展。抓收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税源动态监控,严格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5亿元,其中市级完成12.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5亿元,其中市级完成6.5亿元。争资金。认真研究中央、自治区产业发展政策,围绕国家、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基础设施“十大工程”、民生“四大提升行动”、九大产业政策资金投向,紧盯中央财政增设一次性转移支付、自治区重大水利、生态保护修复、公路铁路、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城市管道老化更新、综合货运枢纽试点、压砂地退出后的农田建设与产业发展、重点移民村搬迁安置区配套设施、美丽乡村试点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项目,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力争全市达到200亿元。防风险。依法加强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券使用,实施债务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债务化解方案,偿还到期债务本息30.59亿元,不断完善债券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4.8亿元以上,通过企业周转便利类金融工具进行债务重组0.71亿元。
优支出,强化“三项措施”。采取“压”“调”“统”3项措施,扩大资金运筹总量,集成政策谋大事,集合力量干要事,集聚资金办实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禁各类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建设支出,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对2022年7月底未实施、进展缓慢的项目资金按要求收回。优化调整支出结构,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优先保障重要政策、重点改革和重大项目资金需求。筹集资金27.2亿元办好10件民生实事。落实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安排资金4.6亿元统筹用于社保、就业,及时调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落实医疗保险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残疾人康复补助。落实农民增收致富提升行动,安排资金1.4亿元调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支持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厕所革命”、乡村治理、文化惠民工程、储备粮补贴。落实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安排资金2.6亿元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完善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政策,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安排资金1.8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健康中卫”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孕妇产前唐氏筛查和城镇无业妇女“两癌”检查、提高村医生活补助,维护人民健康。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把“零钱”变“整钱”,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效益,增强政府调控保障能力。整合资金1.1亿元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支持黄河中卫段综合治理、植绿增绿、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整合资金1.9亿元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财政R&D投入增长30%以上,支持工业园区升级工程、“云天中卫”建设以及现代农业、交通物流、旅游文化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动能。
增活力,深化“四项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市直67个一级预算单位、44个二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全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动态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选取重点产业、“四大提升行动”部分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建立完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等13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深化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推动落实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收入市、区共享,划分土地出让金收入征缴区域。稳步推进文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两级政府财政关系。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整合《中卫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及其补充通知、《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通知》等办法,修订完善《中卫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健全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选聘专业人才任职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围绕企业主责主业加快市场经营化发展步伐,支持国有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等方式做强做优做大企业规模。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国有企业月度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加大对企业财务运行和对外投资审计力度。加强“两非”“两资”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开展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为企业“瘦身健体”,让企业扭亏为盈。将党的建设融入企业治理的各个环节,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将市属国有企业纳入国资监管系统进行集中统一监管,逐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预算收入管理,加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监管,探索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和审核处置,落实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盘活闲置资产加以循环利用,严控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
转作风,打造“五型机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和例行学法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用足用活并擦亮“六个课堂”品牌载体,组织开展“书香财政·悦读有你”、好书漂流等读书学习活动,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着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建立青年干部帮扶、困难职工慰问、离退休干部定时联系制度,大力丰富机关文化生活,突出人文关怀;加大与网格责任单位支部党建活动的互帮互促互查互学力度,学比赶超、创先争优,着力打造和谐型机关。加强机关内控管理和作风建设,锻造守规矩、懂政策、精业务的财政干部队伍,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高办文办会质量,规范岗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效能目标及干部平时考核评价机制,增强基层调研和帮扶工作实效,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着力打造效能型机关。结合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财税体制改革等热点焦点,落实财政政策,发出财政声音,壮大主流思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积极争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加强“六大愿景”财政文化建设,不断优化财政服务发展环境,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市党委配套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把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等决策关口。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强化职业操守,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拓展巩固“两个年”活动成果,通过警示教育、家庭助廉、承诺背书、财政账务互查互检等方式,提高财政干部廉洁奉公意识。持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粮食购销领域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引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着力打造廉洁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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