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财政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不断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尽心解决、尽责落实,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提升城乡道路环境,方便群众出行。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2023年,市财政安排资金对城区排水防涝管网系统、城乡道路路面进行维修改造。拨付资金2800万元保障城区滨河北路、应理街雨污分流管网、长城街老旧排水管网、南苑路(骄子巷—中山街)道路维修改造等7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序实施,提升城区道路环境;筹集资金3801万元对市区北域中沟路、迎湖路进行路面维修,以上道路承担了国道、省道的过境功能,是大货车通行的重要通道。维修后,极大改善了当地群众出行、车辆通行条件。
二是解决办证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为妥善解决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不动产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我市制定印发《中卫市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方案》,采取“证缴分离”方式,利用2年时间分期分批为市辖区内28个安置小区21756套222.64万平方米居民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62万元支持开展房屋测绘、土地权籍调查测绘,并及时统筹房屋不动产办理税费等,为高效推进办理安置房不动产权证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改善居民燃气设施,筑牢安全防线。为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按照“便民、利民、惠民”原则,主要对市区299个小区、9.7万户燃气设施进行更新,并改造户内引入管57.63公里,安装物联网燃气表9.7万块、燃气泄漏报警装置9.7万套,更换燃气连接灶具软管254.56公里、燃气自闭阀9.7万个等配套设施。市财政积极落实,争取到位专项资金6626万元,确保项目按期实施。项目实施后,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推动城市更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是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增进民生福祉。市财政积极拨付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县(区)实施清洁取暖替代项目,主要实施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15个、建筑能效提升项目7个、能力建设类项目1个,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751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4万平方米,惠及群众55988户。项目实施后,预计全市每年供暖替代燃煤量45万吨,解决农村14万户燃煤取暖问题,供暖季二氧化碳减排量111万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于86%,PM2.5年均浓度降到26微克/立方米以下,以实现节能减排,提升供暖效益,改善居民生活,为助推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真正实现“暖了百姓,美了环境”。
五是支持改善住房需求,激发购房热情。为不断改善房地产供需结构,优化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制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中卫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的,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按购房合同价款的8‰给予补贴,9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按购房合同价款的6‰给予补贴,其中首套住房的,再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市财政积极落实房屋交易优惠政策,对城区购房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给与补贴。截至目前,已安排资金327.87万元,有效激活了老百姓购房的热情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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