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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绩效评价体系为牵引 推动社保基金提质增效

2024-05-21 来源:中卫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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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制度+机制+运用破题社保基金评价方式,中卫市财政局结合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实际,以绩效评价管理为抓手,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全力推动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制度促管理,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树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将绩效理念与社保基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紧密融为一体,不断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重要环节,做到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目标随社保基金预算一并批复,一同执行,把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提高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社保基金预算全面有序执行。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建立健全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分析定期报告机制、年度社保信息披露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分析社保基金当期收支结余,研判基金运行情况,及时纠偏校正,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科学设置基金评价指标体系。社保基金绩效评价具体实践中,科学设置社保基金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考核内容覆盖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和失业保险基金7个险种,做到险种全覆盖。指标设置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确保所有指标可评可测,突出绩效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考评体系设置了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侧重于基金收支平衡,运行规范安全,使用效率逐步提升,且从一级指标细化到四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1项,三级指标17项,四级指标24项,构建了涵盖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基金预算管理、政策执行和风险防控、数量质量和时效、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参保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具体细化到预算编制执行、基金监督管理与风险防控,社会保险费收支及占比、财政补贴拨付及待遇支付及时性、利息收益率、基金静态可支付月数等方面考核。主要采取案卷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方法,对社保基金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做到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促使我市社保基金预算绩效评价走深走实。

三是合理设定社保基金多维评价程序。主要采取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展开全面评价,并结合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由财政部门重点抽查评价主要涉及财政补贴的险种,侧重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各有侧重。组织实施方面,由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完成年度决算编报工作任务后,经办机构作为绩效评价的主体,融合财务和业务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评价结果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同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税务部门负责做好绩效自评报告初审,财政部门统筹做好指导协调、审核汇总、监督检查、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等工作,强化与人大、审计等部门的绩效评价信息共享及联动,逐步运用抽查审计等方式提高社保基金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质量和水平,着力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财政主抓,部门执行,社会参与的评价体系。

四是强化社保基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快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及时反馈综合评价结果,并逐步推动评价结果从注重预算安排向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全面延伸,不断促进优化完善相关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使之更加契合我市实际,力求绩效指标设置和评价考核更加公平公正客观。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系统梳理指标扣分情况和主要问题,明确整改部门(单位),帮助发现问题,分析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原因和管理漏洞等,并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以评促改,形成良性循环,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升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质效,实现精算平衡,为下一步继续深化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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