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作为首批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城市,近年来,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示范项目资金拨付、监管、配套等工作,扎实推进示范项目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制度保障,强化项目约束。项目实施以来,始终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各项医改措施落地落实。市财政作为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中央财政支持中卫市公 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一2024年)》。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中卫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彰显项目效益。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推动项目顺利进行。为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市财政打破预算管理体制壁垒,积极对接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处室,将示范项目资金实拨至两县财政专户,确保示范项目资金直达县级,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配合市卫健委建立示范项目“四项通报”机制,每月对绩效指标、项目进展、资金支付、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有力保证了项目推进落实。
三是加强统筹规划,优化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财政厅、卫健委指导帮助下,高度重视示范项目推进落实工作,配合市卫健委科学谋划,狠抓落实。为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瓶颈,及时与市卫健委沟通协调,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专人重新梳理项目台账,对实施有困难和资金结余项目及时制定调整方案,并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中卫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内容的请示》,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更好地保证了项目推进实施。
四是强化财政绩效评价,提升示范项目资金效益。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示范项目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从资金源头贯穿末端进行全链条监控,切实提升政策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快预算执行,防止“钱等项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加强示范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示范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制度管理有成效、资金绩效有回应、指标体系有完善、重点评价有力度。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预算执行和约束,加大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示范项目资金监管体系,积极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形成绩效管理与资金管理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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